水污染防治法第12条有什么新规定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我国的海洋污染防治并不适用《水污染防治法》,而是适用《海洋环境保护法》。依照相关规定,《水污染防治法》的适用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海洋污染防治则适用《海洋环境保护法》。
-
水污染防治措施有哪些?
水污染防治措施有: 1、对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实行风险管理,制定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 2、不得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性液体、碱性液体或者剧毒废液; 3、不得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4、含病原体的污水应当经过消毒处理;符合
2020.12.09 854 -
水污染防治措施有哪些
水污染防治措施有: 1、对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实行风险管理,制定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 2、不得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性液体、碱性液体或者剧毒废液; 3、不得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4、含病原体的污水应当经过消毒处理;符合
2020.10.23 330 -
水污染防治措施有哪些
水污染防治措施有以下: 1、对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实行风险管理,制定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 2、不得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性液体、碱性液体或者剧毒废液; 3、不得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4、含病原体的污水应当经过消毒处理,
2023.12.26 43,391
-
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有什么新规定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发现纳管水质超过纳管标准时,可以采取关闭超标排污单位的纳管设备、阀门等有效措施防止总排口出水水质超标,并及时报告所在地主管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
2022-09-20 15,340 -
南宁市XX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第12条有什么规定?
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意见采取水污染防治措施。
2022-09-22 15,340 -
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九条有什么新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水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证本行政区域水体和出境水水质符合规定的水环境质量标准。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监测和保护办
2022-09-14 15,340 -
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35条有什么新规定?
城镇污水应当集中处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完善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加强城镇水环境综合整治。乡、村应当根据当地实际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改善农村水环境
2022-09-14 15,340
-
00:54
气态污染物的治理方法
气态污染物的治理方法如下:1、粉尘控制技术;2、高压静电除尘技术;3、旋风除尘技术;4、袋除尘技术;5、湿法除尘技术;6、湿法除尘技术;7、二氧化硫控制技术;8、湿法脱除SO2技术;9、半干法脱除SO2技术喷雾干燥脱硫技术;10、干法脱除S
5,025 2022.04.17 -
01:04
什么是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指的是专门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下面四点: 第一,在客体上,本罪侵犯了国家对传
2,824 2022.04.17 -
01:16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如何认定
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需满足以下四个条件,分别是: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而导致发生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直接破坏了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在
535 2022.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