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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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津办理居住登记满6个月,且拟继续在津居住的外省市户籍人员未满16周岁、在津就学或从事流动性作业的境内来津人员,根据需要,可以《天津市居住证办理实施细则》申领居住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如下: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2、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3、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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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理法违停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
2020.03.19 222 -
天津市社区物业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党对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升社区物业服务水平,大力推进幸福社区建设,更好满足广大居民美好居住需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020.05.18 567 -
管法第六十二条解读
本条是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报送有关资料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报送有关资料。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不同情况相应报送下列有
2020.05.19 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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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审核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审核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审核部门申请复核。复核结果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
2022-09-19 15,340 -
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后,应当先组织分户验收,合格后再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保障性住房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明显位置镶嵌标志牌,标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名称等内容。公共
2022-09-16 15,340 -
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初次承租期不超过3年。租赁合同期限届满需要继续承租的,应当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前3个月向区县住房保障实施机构申请续租。经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每次续租期限不超过1年。租赁
2022-09-19 15,340 -
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本市符合住房保障准入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申请购买、租赁保障性住房或者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符合条件的外地来津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一个家庭原则上只能享受一种住房保障方式
2022-09-19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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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如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
25,240 2022.04.17 -
00:52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拘留多少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拘留多少天,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249 2022.04.17 -
01:15
天津保安证怎么办理
天津保安证的办理如下: 1、个人向市保安公司或各县、市、区保安公司报名; 2、报名需本人身份证明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记录证明; 3、保安公司统一到有保安培训资格的保安培训学校报名,进行有关法律知识和技能岗前培训; 4、考核合格者可
8,202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