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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的消极职能有哪些

2023-02-20 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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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0回复

专业分析:

人格权的客体为人格利益,是权利主体必备且不可分离的利益,所以原则不得放弃、转让和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二条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者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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