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受贿是否构成共犯?

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受贿是否构成共犯?

2024-11-29 09:05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宁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4-11-29回复

专业分析:

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受贿,是否属于共犯? 根据刑法理论,普通人员可以与特殊主体共同构成特殊主体才能构成的犯罪。虽然从理论上讲,普通人员不能单独构成特殊主体才能构成的犯罪,但是刑法理论也认为,普通人员可以与特殊主体共同构成特殊主体才能构成的犯罪。共同犯罪的核心是两人在主观上具有共同故意,在客观上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因此,在共同犯罪下,要求至少一人必须符合身份犯罪的主体资格,要求所有共犯都必须具备特定的身份,才能构成身份犯罪的共犯。 虽然吴某是受贿罪的主体,但是否能成为受贿罪共犯的理由是不成立的。从犯罪故意方面来看,行为人之间具有受贿的共同故意,突出地表现在具有利用职权谋利及收受财物的共同意志,各共犯也明知共同犯罪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正是这种贯通性的犯罪故意,才使得各共犯之间的行为彼此联系,成为共同一致的犯罪活动。 从犯罪行为方面来看,在共同受贿犯罪中,不论各共同犯罪人分工如何,参与程度如何,所有的行为总是作为整体有机联系在一起的。从刑法理论上而言,一般人员可以与特殊主体互有分工、互相配合、互相利用,从而更加顺利地完成该罪。在整个犯罪链条中,这些行为具有共同性,和犯罪结果之间都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因此,黄某与其妻吴某共同受贿的行为可以视为一个整体犯罪行为。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从处罚的形式来看,有三种情况: (1)双方罪名法定刑相同,如重婚罪 (2)双方罪名与法定刑不同,如贿赂罪 (3)只处罚一方的行为(片面的对向犯),如贩卖淫秽物品罪,其中不处罚买主。 只处罚对向者的一方时,严密地看,不能说是对向“犯”,但是,包括不受处罚的对向性行为性质,不少具有刑法学的意义。 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是指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中从事领导、组织、管理工作的人员,如公司的董事、监事以及公司、企业的经理、厂长、财会人员以及其他受公司、企业聘用从事管理事务的人员。“其他单位的人员”包括非国有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如教育、科研、医疗、体育、出版等单位的从事组织领导以及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业、国有其他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国有其他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受贿的,不成立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而应依照《刑法》第385条、第386条的受贿罪处罚。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款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金融业务活动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施工单位不可以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国家工作人员和非国家工作人员主体认定
    国家工作人员和非国家工作人员主体认定

    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相勾结,伙同受贿,应以受贿罪的共犯追究其刑事责任。 自然人受贿罪的共同犯罪具有以下特征: (1)犯罪主体方面,从刑法理论上讲,普通人员不能单独构成特殊主体才能构成的犯罪。但是,刑法理论也认为,普通人员可以与特殊主

    2024.05.27 18
  • 村长是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吗
    村长是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吗

    村委会主任收钱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2020.12.01 666
  • 非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贿赂五千元构成哪些犯罪
    非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贿赂五千元构成哪些犯罪

    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5000元的,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根据《关于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

    2021.08.21 25
专业问答更多>>
法律短视频更多>>
  • 非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罪立案标准 01:03
    非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罪立案标准

    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是,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罪这一罪名,而是规定了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关于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这一罪名而言,行为人如果主观上具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

    2,396 2022.04.17
  • 非国家工作人员有渎职罪吗 01:06
    非国家工作人员有渎职罪吗

    非国家工作人员有渎职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渎职侵权犯罪的主体主要包括两大类: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2、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在依照法律

    5,248 2022.04.15
  • 业务人员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01:18
    业务人员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首先看是否为单位犯罪,如果是单位犯,不构成共同犯罪,实行双罚制,即惩罚单位,又惩罚主管人员和直接参与犯罪的主要人员。其次,以保险诈骗罪为例,如果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职位上的方便,帮助保险人骗取保险款,成立保险诈骗罪。对于保险事故的鉴定

    1,029 2022.04.17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