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应该怎么办?工伤未签合同?需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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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的医疗期也就是停工留薪期,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你说没有合同是指与用工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吗?单位要给你双倍工资、补缴社会保险和承担所有的工伤费用。你要先通过仲裁,确定劳动关系,确定好了申请工伤认定,再做伤残鉴定。你拿到劳动力障碍伤残等级鉴定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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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续治疗费,劳动关系依然存续的,符合工伤保险诊断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离职,由职工自己承担。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工伤后期治疗费如果符合工伤保险诊断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离职的,由职工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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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8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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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2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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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停工留薪期”,在《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33条中有如下描述:“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022-03-30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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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9 2022.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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