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第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是什么?

第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是什么?

2022-09-26 21:45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内蒙古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26回复

专业分析:

企业与职工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企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依法成立的其他企业或单位由其主要负责人参加仲裁活动。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或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职工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诉;死亡职工可由其利害关系人代为申诉;法定代理人或利害关系人不明确的,由委员会指定代理人。第十条发生劳动争议的职工一方在三人以上,并有共同理由的,应当推举代表参加仲裁活动。代表人数由仲裁委员会确定。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是为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规范仲裁办案程序而制定的规则,适用于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仲裁。

莫满军律师

北京市尚权(深圳)律师事务所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立原则是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按需设立。省级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各级仲裁委员会之间没有行政隶属关系,部门只负责并向同级政府报告工作,独立仲裁本性政区发生的劳动争议。

律师普法更多>>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仲裁会是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受理和处理机构。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

    2020.10.09 581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办案原则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办案原则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办案原则有: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进行了仲裁,并且依法作出了仲裁裁决书; 2.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3.劳动争议

    2020.07.09 276
  • 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三方代表人数相等,但委员人数必须为单数。经仲裁委员会协商并一致同意,可以约请有关单位的代表列席仲裁会。仲裁委员会的主任由同级劳动行政机关代表担任。劳动行政机关的劳动争议处理机

    2020.11.20 260
专业问答更多>>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九条

    企业与职工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企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依法成立的其他企业或单位由其主要负责人参加仲裁活动。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或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

    2022-09-26 15,340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九条新规

    企业与职工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企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依法成立的其他企业或单位由其主要负责人参加仲裁活动。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或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

    2022-09-24 15,340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三十九条

    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集体劳动争议申诉书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在作出受理决定的同时,组成特别仲裁庭,用通知书或布告形式通知当事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2022-09-16 15,340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二十九条

    庭作出裁决前,申诉人申请撤诉的,仲裁庭审查后决定其撤诉是否成立。仲裁决定须在七日内完成。

    2022-09-2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规定 00:59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可以由合同履行地或者是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为管辖,这两个之间是没有先后顺序的,可以是由合同履行地,也可以是单位所在地管辖。如果双方分别向合同履行地和单位所在地

    1,494 2022.04.17
  •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00:51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规定如下: 1、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相对比较短的,原则上是一年之内提出仲裁的申请,这是一般时效; 2、特殊时效:欠薪加在职,时效不受限。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且纠纷又只限于拖欠劳动报酬,就属于欠薪加在职,那么劳动仲裁不受一年

    3,539 2022.04.17
  • 劳动争议仲裁与民商事仲裁的区别是什么 01:25
    劳动争议仲裁与民商事仲裁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与民商事仲裁的区别有四点,分别是: 1、机构设置方面不同,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按行政区划分别在县、市和市辖区等设立的处理劳动争议的特别机构; 2、

    2,967 2022.10.08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