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7条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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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规定,对于机动车限行、中小学及幼儿园停课措施的执行起始时间,按照当次预警发布通知的具体规定执行。
为了防治大气颗粒物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本条例所称大气颗粒物污染,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建(构)筑物拆除、预拌混凝土和砂浆生产使用、散装流体物料和废弃物的运输堆放、建材加工、工业生产、矿产开采、火力发电、城市保洁、餐饮经营、燃油机动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等,以及裸露地面所产生扬尘、烟尘、粉尘等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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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态污染物的治理方法
气态污染物的治理方法有: 1、粉尘控制技术、高压静电除尘技术、旋风除尘技术、袋除尘技术、湿法除尘技术、湿法除尘技术; 2、二氧化硫控制技术、湿法脱除SO2技术、半干法脱除SO2技术喷雾干燥脱硫技术、干法脱除SO2技术; 3、氮氧化物处理技术
2020.06.15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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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第7条的
实行黄色环保检验标志机动车(以下简称黄标车)淘汰补贴制度。对自愿提前淘汰黄标车并经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补贴。具体办法由省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2022-09-11 15,340 -
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第24条
从事机动车维修的单位应当配备符合规定标准的机动车维修、检测设备及技术人员,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经过维修后的机动车,在规定的维修质量保证期内正常使用时,排气污染物应当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
2022-09-11 15,340 -
贵阳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机动车停放地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抽检,并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进行排气污染抽检;抽检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被抽检单位、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员应当配合,不得拒绝,不得弄
2022-09-11 15,340 -
合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第30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在用机动车经抽测,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逾期未治理的,由行政主管部门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治理或者治理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责令停止行驶
2022-09-1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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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态污染物的治理方法气态污染物的治理方法如下:1、粉尘控制技术;2、高压静电除尘技术;3、旋风除尘技术;4、袋除尘技术;5、湿法除尘技术;6、湿法除尘技术;7、二氧化硫控制技术;8、湿法脱除SO2技术;9、半干法脱除SO2技术喷雾干燥脱硫技术;10、干法脱除S
5,072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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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指的是专门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下面四点: 第一,在客体上,本罪侵犯了国家对传
2,860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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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如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
25,916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