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由何部门鉴定?相关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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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部工伤鉴定的内容: 一级: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二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 0. 02,或视野≤8%(或半径≤5°)。 三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2、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3、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等等。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鉴定应该由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因此,当职工需要进行工伤鉴定时,用人单位应该收集好相应的材料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若用人单位在一定期限内不为工伤的职工进行工伤认定的,工伤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也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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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的内容是什么
工伤鉴定的内容包括: 1、劳动能力鉴定,包括伤残等级鉴定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 2、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 3、护理等级鉴定; 4、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2020.06.29 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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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关于劳动部门工伤鉴定时间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不会主动通知的。需要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在伤情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需提供材料: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对劳动部门工伤鉴定时间没有明确的规定内
2022-06-13 15,340 -
工伤鉴定的部门规定是什么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也就是我们平常说的地级市)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鉴定的部门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022-07-05 15,340 -
鉴定工伤部门规定是什么
1、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劳动保障行政
2022-07-12 15,340 -
潍坊工伤鉴定的相关内容有什么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
2022-06-26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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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有什么区别
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有: 1、申请鉴定主体不同。工伤鉴定申请主体是已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本人、近亲属、雇佣单位均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主体只能是伤者本人; 2、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不同。工伤鉴定的前提是,工伤申请鉴定主体已经取得了社会保险
4,690 2022.04.17 -
00:57
工伤鉴定什么时候鉴定最好
工伤鉴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年之内做都合适。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所在单位应当向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劳动者及其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职工发生
2,727 2022.04.17 -
01:30
竞业限制的相关规定
竞业限制,指的是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特殊种类的劳动者不能到与原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我国法律关于竞业限制的规定主要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
4,401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