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第25条规定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
安全生产法第91条规定罚多少钱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不是罚款。而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有违规行为时的后果。具体为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责令退还收取的费用。
2020.04.06 159 -
安全生产法第91条规定罚款多少
安全生产法第91条规定不是罚钱,而是处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对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查、验收中收取费用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责令退还收取的费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020.08.23 212 -
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自2014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来,从加强预防、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完善监督、加大违法惩处力度等方面做了修改,提出了很多新思想、新举措、新亮点,是一部要求严格、内容全面、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基础法律。
2020.02.24 622
-
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第25条规定如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设备、设施等的安全生产检查。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应当有两名
2022-09-18 15,340 -
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中第25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设备、设施等的安全生产检查。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应当有两名
2022-09-26 15,340 -
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生产安全。
2022-09-19 15,340 -
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第25条有哪些内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设备、设施等的安全生产检查。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应当有两名
2022-09-20 15,340
-
01:22
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罚款根据《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对法律责任做出的明确规定,网络运营者在实施了相关的违法行为后,需要承担的支付罚款的责任是不一致的,需要依据其具体的违法行为以及违法情节严重程度来确定有关的罚款数额。其中对网络运营者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的违法
9,616 2022.04.17 -
01:14
安全生产法共有七章多少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共有7章,共分为一百一十三条。分别为: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和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
10,025 2022.04.17 -
00:55
侵权法赔偿规定第53条侵权的专门法赔偿规定第53条如下: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
1,057 2022.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