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国家规定的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对于国家规定劳动合同, 1、年休假的福利是法定的,单位无权取消 2、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至于您所描述的绩效考核未达到公司规定,应当按照公司员工手册的规定,如果公司规定绩效考核不达标即为不能胜任工作,单位可以进行上述行为;反之不行。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一般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之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需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字,并且双方各执一份才是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
-
国家劳动法律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是如何规定的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
2020.09.05 142 -
国家劳动法律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
2020.05.01 135 -
国家劳动法律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劳动法律关于终止劳动合同的规定: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
2020.08.19 287
-
国家规定劳动合同
对于国家规定劳动合同, 1、年休假的福利是法定的,单位无权取消 2、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
2023-07-28 15,340 -
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样本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选择一项)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继续履行的,本合同从期满之日起自动向后顺延30天。30天到期后双方
2022-08-16 15,340 -
国家规定劳动合同范X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C
2022-08-16 15,340 -
国家规定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没有自动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等。,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符合法定条件,不存在
2021-11-19 15,340
-
00:55
劳动合同时间如何规定
劳动合同时间的规定,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
1,918 2022.05.11 -
01:07
续签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续签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劳动者同意续签或者提出续签劳动合同的,除了劳动者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合同之外,用人单位应该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达十年及以上
5,755 2022.05.11 -
01:04
国家对高利贷的新规定
高利贷就是指,严重超过法定利率的民间借贷,在我国高利贷不会受到法律保护,情节严重的甚至会构成犯罪。2020年关于高利贷的最新规定就是,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最新司法解释,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
3,631 2021.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