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新规是怎样的?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土管法第八十三条适应的范围仅限于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期限为15日,当事人不主动履行拆除行政处罚决定的土地管理机关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的理解如下:该条适应的范围仅限于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期限为15日,当事人不主动履行拆除行政处罚决定的土地管理机关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
土地法第四十五条是怎样规定的
土地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
2020.10.18 277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20.09.26 442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20.03.16 467
-
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有什么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兴建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未利用土地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所在地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由所在地市(州)、县(市)人民政府批准。
2022-09-11 15,340 -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新规是怎样的?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
2022-09-05 15,340 -
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内容有什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执行上级人民政府下达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和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对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
2022-09-11 15,340 -
吉林市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十条新规是怎样的?
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工程,需要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的,用地单位应当向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领取使用林地
2022-09-05 15,340
-
01:37
吉林省判十年以上去哪个监狱
在吉林市被判有期徒刑十年以上的犯人要送去镇赉,小白山监狱是六年以下有期徒刑犯人关押的地方。刑事案件分为一般刑事案件、重大刑事案件和特别严重刑事案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分: 1、目标金额的大小,涉案财物数额是否重大; 2、影响是否显著;
6,568 2022.05.11 -
01:00
密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罚款
密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罚款如下: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要求使用商用密码,或者未按照要求开展商用密码应用
6,383 2022.04.17 -
01:15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如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
25,673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