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条例第十条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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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抽查检验 简称抽验,是国家依法对生产、经营和使用的药品质量进行有目的的调查和检查的过程,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技术方法对药品质量合格与否做出判断的一种重要手段。 2.注册检验 药品注册检验包括样品检验和药品标准复核。样品检验是指药品检验所按照申请人申报或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定的药品标准对样品进行的检验。 3.指定检验 是指国家法律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某些药品在销售前或者进口时,必须经过指定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检验合格的,才准予销售的强制性药品检验。 4.复验 药品抽验当事人对药品检验机构的药品检验结果有异议,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相关的药品检验机构提出的复核检验。
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第27条是,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 1、当事人对生效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未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 2、当事人申请再审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的; 3、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限内正在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的; 4、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且尚未审结的; 5、人民检察院已经审查终结作出决定的; 6、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是人民法院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再审后作出的; 7、申请监督超过本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的期限的; 8、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对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提出异议、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没有提出异议、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但有正当理由或者人民检察院依职权监督的除外; 9、当事人提出有关执行的异议、申请复议、申诉或者提起诉讼后,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并正在审查处理的,但超过法定期限未作出处理的除外; 10、其他不应当受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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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许可程序是什么
(一)受理 1、审查申请材料:承办单位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正确性进行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5日内口头或书面告知申请单位进行补充。 2、受理申请: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出具《资质认定(授权/验收)受理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
2020.08.24 175 -
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第2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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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中监督检查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行政许可中监督检查的法律规定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行政机关应当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有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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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5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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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9 15,340 -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第60条
违反本办法二十三条规定,承担检验、检测、检疫或者鉴定、专家评审任务的专业技术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开展工作的,由质检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
2022-09-19 15,340 -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第二十三条
负责检验、检测、检疫或者鉴定、专家评审活动的专业技术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开展工作。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标准、技术规范对检验、检测、检疫或者鉴定、专家评审时限
2022-09-19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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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督手续谁办理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是法定程序,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不发施工许可证,工程不得开工。 因此,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之前,应当依法到建设行政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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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三检是哪三检
监理三检是自检、互检、专检制度。具体如下: 1、自检:操作工人在施工过程中,按施工技术交底及有关规范要求,随时进行自我检查并整改的过程; 2、互检:同班组操作工人,在操作过程中,按技术交底及有关规范要求,随时进行他人质量检查并整改,检查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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