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枉法裁判罪的构成情况是如何的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行政枉法裁判罪的构成特征如下: 一、客体特征。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特征。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民事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观特征。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进行枉法裁判的行为会发生侵害行政审判活动公正性与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四、主体特征。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行政枉法裁判罪的构成特征如下: 一、客体特征。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特征。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民事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观特征。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进行枉法裁判的行为会发生侵害行政审判活动公正性与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四、主体特征。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行政枉法裁判罪是由以下要件构成的: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行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且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如何构成的?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构成要件具体规定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
2020.11.30 93 -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如何构成的?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构成要件: 1、该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指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 2、该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3、该罪的客体为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4、该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
2020.03.08 96 -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行政枉法裁判罪
判断构成行政枉法裁判罪的要件: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3、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要件: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
2020.10.05 91
-
什么情况下构成行政枉法裁判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
2022-05-22 15,340 -
如何构成行政枉法裁判罪
民事、行政违法判决的构成条件如下: 1、犯罪主体是从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特殊主体。 侵权对象为民事、行政诉讼制度。 3、主观上是故意的。 4、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反事实和法律,情节严重的行为
2021-12-30 15,340 -
如何会构成行政枉法裁判罪?
满足下列要件才会构成行政枉法裁判罪: 1、主体为特殊主体,仅限于司法人员; 2、主观只能是故意的; 3、对象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上是违反事实和法律,在行政审判活动中作出严重情节。
2021-12-30 15,340 -
什么情况才会构成行政枉法裁判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
2022-05-22 15,340
-
01:10
什么是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指的是在在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活动中,审判人员故意违背案件事实以及法律规定,作出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认定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主要包括下面四个要件: 第一,在主体上,只有从事民事
2,437 2022.04.15 -
01:39
私刻公章是如何构成犯罪的
私刻公章行为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其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分别是: 1、客体要件,侵犯的对象是公文、证件、印章,且仅限于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和印章;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
487 2023.01.04 -
01:18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构成要件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指的是,犯罪嫌疑人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照法律规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从而导致当事人或者其他人
1,211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