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56条是怎么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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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59号)于2011年11月21日市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为策应长三角一体化进程和江苏沿海地区开发战略的实施,经盐城市政府同意,我县政府组织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阜宁县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修编委托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2015年8月通过了盐城市规划局组织召开的专家论证会,2016年9月24日,阜宁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审议批准该总体规划,并上报盐城市政府审批。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将我县的城市性质定位为“江淮地区新兴工贸城市,江苏沿海区域次中心城市,滨湖枕河红色旅游城市。”城乡建设发展愿景为“建设苏北最美县城、打造宜居宜业集镇、扮靓绿色生态乡村。”到2020年,中心城区规划人口规模40万人,建设用地控制在48.16平方公里以内;到2030年,中心城区规划人口规模52万人,建设用地控制在59.74平方公里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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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工作、生活环境,促进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河南省制定了《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通过鼓励市容环境卫生科学技术研究、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
2020.04.23 882 -
城乡规划条例
城乡规划条例已失效。现行有效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乡规划的制定、第三章城乡规划的实施、第四章城乡规划的修改、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
2020.04.21 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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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59条的规定
越权编制或者违法编制城市规划的,审批机关不予审批。违法审批或者违法变更城市规划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撤销。
2022-09-16 15,340 -
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四条
城市规划和建设应当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环境,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
2022-09-12 15,340 -
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六条
XX负责全市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XX根据全市城市规划的要求,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规划和规划管理工作,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派出机构,负责指定
2022-09-13 15,340 -
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11条
城市规划区内开辟的各类开发区,必须编制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统一的城市规划管理。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对已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必须
2022-09-13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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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怎么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随意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并且违反临时停车规定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进行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然在现场但是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5,973 2022.04.17 -
01:25
企业上市的条件是什么国内企业上市的条件主要有: 1、公司股本总额应当不少于五千万元人民币; 2、企业开业时间为三年以上且属于连续盈利状态。申请上市的企业在近三年内无连续盈利,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表没有虚假记载、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等;
2,613 2022.04.17 -
01:15
上市公司退市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即可退市: 1、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决定主动撤回其股票在本所的交易,同时决议不再在交易所进行任何交易; 2、公司向所有股东发起回购全部股份,或者是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的
8,144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