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处分的合同可以撤销吗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无权处分合同不能撤销,无权处分合同不属于可撤销合同。 无权处分是指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并与对方签订转让财产的合同。在无权处分中,行为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无权处分。 所有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回,不能追回的,可以向无权处分人主张赔偿。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无权处分的合同不可以撤销。因为无权处分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但是并不属于可撤销合同因此是不可以被撤销的。 对于无权处分合同,如果经过了权利人追认或者处分人事后取得了处分权的合同则有效;反之合同则是无效的。
无权处分的合同不可撤销,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有效;权利人知情后拒绝进行追认的,合同无效。
-
可以撤销无权处分合同吗
无权处分的合同不能撤销,无权处分合同不属于可撤销合同。 无权处分,是指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并与相对人订立转让财产的合同。在无权处分中,行为人是在没有处分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处分行为。 所有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回,不能追回的,
2021.04.11 113 -
无权处分可以撤销合同吗
无权处分的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不能撤销合同。无权处分合同效力不受无处分权行为的影响,当事人不可以以无权处分为由撤销该合同。根据法律规定,无权处分行为发生后,是否事后追认以及是否构成善意取得均仅对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产生影响,而对无权处分合同行
2021.01.31 172 -
无权处分的合同可撤销吗
不能。无权处分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不属于可撤销的合同,是不能撤销的。可撤销的合同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二、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 三、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四、因胁迫订立的合同。 五、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2021.04.20 136
-
无权处分的合同可以撤销吗
无权处分合同不能撤销,无权处分合同不属于可撤销合同。 无权处分是指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并与对方签订转让财产的合同。在无权处分中,行为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无权处分。 所有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回,不能追
2021-10-31 15,340 -
合同中的无权处分是否可以撤销
1、无权处分的合同不可撤销,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有效;权利人知情后拒绝进行追认的,合同无效。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
2022-06-11 15,340 -
无权处分的合同是否可撤销
1、无权处分的合同不可撤销,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有效;权利人知情后拒绝进行追认的,合同无效。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
2022-06-28 15,340 -
与无处分权人签的合同可撤销吗
无权处分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无权处分效力】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
2022-06-24 15,340
-
01:29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在于:无效合同订立后,从一开始就不发生法律效力。对于无效合同,司法机关和仲裁机构可以主动干预,宣告其无效。而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之前已经生效,且其法律效果可以对抗除撤销
3,321 2022.04.17 -
01:02
撤销效力待定的合同可以吗
可以撤销效力待定的合同。但是相对人撤销这类合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撤销的意思表示必须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作出的,对于法定代理人已经追认的合同相对人不得撤销; 2、只有善意的相对人才可以作出撤销合同的行为; 3、相对人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时,
432 2022.05.27 -
01:29
无权处分合同有效吗
无权处分合同是指,没有处分权的行为人,私自处分他人的财产,与第三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包括了出售、出租或者抵押他人的财产这些行为。2020年最新颁布的民法典,没有采纳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也就是说,根据最新的民法典,即使是无权处分,法院也不会直
3,019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