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50条有哪些内容?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如下: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本条是对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将罚款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缴付指定的银行的规定。执法人员应当自当场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将当场收缴的罚款,交到其所在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交来的罚款之日起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对于在水上当场收缴罚款的,执法人员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将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交到其所在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也应在二日内将交来的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如下: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本条是对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将罚款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缴付指定的银行的规定。执法人员应当自当场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将当场收缴的罚款,交到其所在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交来的罚款之日起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对于在水上当场收缴罚款的,执法人员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将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交到其所在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也应在二日内将交来的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有哪些?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开采的煤炭产品、采掘设备; (四)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 (五)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暂停或者撤销有关执业资格
2021.10.13 4,281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有哪些种类
1、警告 2、罚款 3、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开采的煤炭产品、采掘设备 5、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 6、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暂停或者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
2020.06.30 1,005 -
安全生产法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是什么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是国家为了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而制定的办法,在本办法出台后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且进行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于行政处罚行为,受处罚单
2021.08.10 854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25条有哪些内容?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收集、调取与案件有关的原始凭证作为证据。调取原始凭证确有困难的,可以复制,复制件应当注明“经核对与原件无异”的字样和原始凭证存放的单位及其处所,并由出具证据的人员签名或者单位盖
2022-09-11 15,340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60条有哪些内容?
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需要将查封、扣押的设施、设备、器材拍卖抵缴罚款的,依照法律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处理。销毁物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没有规定的,经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负责人批准,由两名以上
2022-09-11 15,340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21条内容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及时报告,并在5日内报所属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备案。
2022-09-11 15,340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34条内容
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后,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在举行听证会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应当按期参加听证。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要求延期的,经组织听证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期1次;
2022-09-11 15,340
-
00:59
行政行为的效力包括哪些内容
行政行为的效力具体包括下面几项内容: 第一,行政行为有确定力。确定力的意思是行政行为一旦生效,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就不能随意变更或者撤销,具有不可争辩的效力; 第二,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行政行为的拘束力指的是在行政行为生效后,对行为主体以及行政
8,724 2022.04.15 -
00:57
安全生产法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谁决定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行政处罚,一般是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决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通常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
4,089 2022.04.17 -
00:59
违法行为在几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以上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
3,898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