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XX第三十八条是怎样规定的?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单位有下列情形可解除劳动合同:未按合同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合同无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的内容规定是: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是可以自行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或者是劳动保护的;没有及时足额的支付劳动报酬的;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用人单位的一些规章制度违反了法规规定,损害到
2022.04.12 7,828 -
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规定是什么
《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2020.09.07 2,842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是如果用人单位有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保等情形的,劳动者可以直接与其解约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2020.05.04 352
-
南京市XX第二十条新规是怎样的?
计量校准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指派无资质人员开展计量校准服务;(二)对应当实行强制检定或者重点监管的计量器具,以计量校准取代计量检定;(三)出具虚假计量校准证书;(四)未经委托人同意,将校准项目转
2022-09-08 15,340 -
南京市xx第32条规定的
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对水、电、气、热能、燃油(气)、通信、医疗、房地产等商品和服务计量活动实施重点监督。
2022-09-08 15,340 -
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2022-03-27 15,340 -
广州市南沙XX条例第五十八条是如何规定的?
南沙新区鼓励单位和个人在南沙新区设立教育培训机构,培养各类人才;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各类人才培训机构为南沙新区的企业培训、输送技术以及管理人才;支持南沙新区企业通过为在校学生提供科研、实习、见
2022-09-08 15,340
-
01:09
第八十二条刑事拘留要关多久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知道,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拘留的期限可以做下面两点区分: 首先,如果属于一般案件,公安机关会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1到4天。检察院在收到提请逮捕书后7天内
33,936 2022.04.17 -
01:00
密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罚款
密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罚款如下: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要求使用商用密码,或者未按照要求开展商用密码应用
6,319 2022.04.17 -
00:52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拘留多少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拘留多少天,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237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