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劳动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51条有哪些规定

劳动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51条有哪些规定

2022-09-29 19:53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江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29回复

专业分析: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仲裁文书的,可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办案原则有: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进行了仲裁,并且依法作出了仲裁裁决书; 2.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3.劳动争议仲裁是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程序,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未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适用范围,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本规则适用下列争议的仲裁: (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事业单位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律师普法更多>>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有哪些?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有哪些?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有以下适用范围:社会团体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事业单位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

    2020.01.08 199
  • 劳动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劳动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是为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规范仲裁办案程序而制定的规则,适用于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仲裁。

    2020.09.10 620
  • 劳动仲裁有哪些举证规则
    劳动仲裁有哪些举证规则

    劳动仲裁采取以下举证规则:谁主张谁举证,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020.09.16 141
专业问答更多>>
  • 劳动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51条是什么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仲裁文书的,可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2022-09-20 15,340
  • 劳动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53条有哪些

    案卷分正卷和副卷装订。正卷包括:申诉书、答辩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调查证据、勘验笔录、谈话笔录、开庭通知、仲裁建议书、仲裁决定书、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送达回执等。副卷包括:立案审批表、调

    2022-09-28 15,340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51条内容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仲裁文书的,可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2022-09-27 15,340
  • 劳动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十九条有哪些

    在仲裁活动中,遇有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交由法定部门勘验或鉴定;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委员会委托有关部门勘验或鉴定。

    2022-09-2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规定 00:59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可以由合同履行地或者是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为管辖,这两个之间是没有先后顺序的,可以是由合同履行地,也可以是单位所在地管辖。如果双方分别向合同履行地和单位所在地

    1,546 2022.04.17
  •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有哪些 01:20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有哪些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有: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

    17,325 2022.11.21
  • 劳动法规定哪些员工不能辞退 01:14
    劳动法规定哪些员工不能辞退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

    2,493 2022.04.17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