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女方再婚孩子有没有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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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并非变更抚养权的法定事由,除非父母双方协议变更,法院应当准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以及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根据以上规定,原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再婚并非另一方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定事由,仅以此为由要求变更抚养权不一定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同时,该意见又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则应当予以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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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有孩子,同时再婚后生孩子的,还是有抚养权的。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应当对孩子的抚养权作出处理,双方把孩子的抚养权给女方的,在离婚后,即使女方再婚有孩子了,也不可以随意更改孩子的抚养权,女方还是有孩子的抚养权。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女方再婚抚养权归男方合法,但是应当双方协商决定。并不是只要女方再婚,就一定不能直接抚养子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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