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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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应当在其网站主页显著位置标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证书编号。 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网站所登载的药品信息必须科学、准确,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的相关规定。
2015年7月22日,中国保监会以保监发〔2015〕69号印发《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该《办法》分总则、经营条件与经营区域、信息披露、经营规则、监督管理、附则6章30条,由中国保监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施行期限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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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监管主体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
2020.10.13 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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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监督抽验管理规定
药品抽验管理规定又名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是为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规范药品监督抽验工作。在总结《药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暂行规定》执行情况和广泛听取各地药监、药检及管理相对人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
2020.07.02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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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全文
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设立的药品连锁零售企业;(二)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站已获得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资格;(三)具有健全的网络与交易安全保障措
2022-09-11 15,340 -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全文第27条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的书面申请,省、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收回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报XX备案并公告注销。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被收回的,不得继续从事互联网
2022-09-05 15,340 -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全文第33条主要内容有哪些?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通过未经审批同意或者超出审批同意范围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进行互联网药品交易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022-09-05 15,340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除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2)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
2022-02-15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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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犯罪怎么判互联网诈骗犯罪需要根据不同的犯罪情况进行量刑。在互联网诈骗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若数额巨大或者是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是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是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
1,031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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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诈骗怎么判刑通过互联网诈骗他人财产是犯罪行为,要以诈骗罪对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利用互联网诈骗公私财物达到三千元的,即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应当以刑事案件处理。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数额
1,090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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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怎么认定具体怎样认定一个交易行为属于关联交易,可以从下面这三个方面进行判定: 第一,在关联交易中,当事人双方的经济地位处于不平等状态。换句话说,交易的一方拥有对另一方的控制权或者能够造成重大影响,从而使其处于不利地位,所以整个交易并非经过双方合意而
8,304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