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医疗费赔偿数额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受害人其出院时的费用结算单上,关于社会统筹部分的医疗费用,加害人应否承担,因立法中缺乏明确的规定,实践中比较混乱,亦成为讼争的焦点。根据1998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作收入的2%。由此可见,受害人因伤住院后,社会保险机构为其支付的医疗费用,是在其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后才享有的权利。因此,社会医疗统筹机构支付的医疗费,实际上就是受害人自己的支出,换言之,对受害人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理解为其住院花费的全部医疗费用,包括自费部分和统筹医疗费用部分。所以,笔者认为,关于社会统筹部分的医疗费用,加害人应当承担。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的确定为应当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费、医药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若是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如何确定医疗赔偿数额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医疗事故等级;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2020.01.18 561 -
如何确定医疗费赔偿金额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的确定为应当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若是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020.09.17 76
-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
2022-04-15 15,340 -
如何确定医疗费赔偿的数额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
2021-07-09 15,340 -
如何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
2022-04-18 15,340 -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
2022-04-28 15,340
-
00:53
商标侵权的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计算商标侵权行为的赔偿数额的方法,具体有以下几种: 1、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计算; 2、按照商标侵权人因为其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润计算; 3、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4、人民法院根据案件
643 2023.01.04 -
01:12
医疗事故丧葬费如何赔偿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的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当地的平均丧葬费用进行计算,具体则包括存尸费、尸体运转费、尸体整容费、火化费、寿衣费等费用,出于安抚患者家属的情绪的考虑,丧葬费用可以略高于当地的平均水平,但是若因为患者家属大操
1,939 2022.04.17 -
01:23
人身损害赔偿系数如何确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种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具体规定如下:1、医疗费以一审庭审终结前实际产生的数额为准,一般以受害人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住院费、治疗费等单据或者病例、处分认定具体数额;2、误工费则
1,460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