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交通设施罪的认定有哪些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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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破坏的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直接关系交通运输安全的交通设备。所谓正在使用中的交通设施,是指交通设施已经交付使用或者处于正在使用之中,而不是正在建设或正在修理且未交付使用的交通设施或已废弃不用的交通设施。如果破坏的是正在建设、修理而未交付使用的或废弃不用的交通设施,则不构成本罪。(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航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行为人的破坏行为必须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而实际上的倾覆与毁坏结果并不是本罪的构成要件。也就是说,破坏交通设施会造成两种后果:一种是可能发生的后果;另一种是已经发生的后果。只要造成两种后果之中的任何一种后果,都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如果行为人的某种行为不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则不构成本罪。本罪属于危险犯,其犯罪既遂并不要求必须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的实际结果,而是以具备法定的客观危险状态为标志,即破坏行为只要足以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均构成本罪既遂。(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四)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破坏交通设施会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危险,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险状态的发生。犯本罪的动机多种多样。如出于报复泄愤,图谋隐害,嫁祸于人,贪财图利等。这些不同的个人动机对构成本罪并无影响。法律中规定,本罪属于危险犯,其犯罪既遂并不要求必须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的实际结果,而是以具备法定的客观危险状态为标志。即破坏行为只要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均构成本罪既遂。如果行为人已经着手破坏交通设备,刚刚接触破坏对象,破坏行为尚未实行终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如被抓获、制止),没有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的危险状态,应视为本罪的未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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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这样认定破坏交通设施罪:行为人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应当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定罪。
破坏交通设施罪情节严重的认定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破坏的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直接关系交通运输安全的交通设备。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破坏交通设施会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危险,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险状态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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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破坏交通设施罪
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2、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3、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轨道、桥梁、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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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交通设施罪如何认定?
破坏交通设施罪认定如下: 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交通安全,破坏的对象是直接关系到使用中交通安全的交通设备; 2、客观要件犯罪客观上表现为用各种方法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舶、
2022.04.14 249 -
破坏交通设施罪怎么认定?
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为:犯此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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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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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交通设施罪有哪些
《刑法》第117条、第119条第1款规定的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足以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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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交通设施罪有哪些规定
破坏交通设施罪的规定有: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嫌疑人只要符合取保的条件都是可以取保的。 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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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交通设施罪的罪名有哪些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破坏的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直接关系交通运输安全的交通设备。 所谓正在使用中的交通设施,是指交通设施已经交付使用或者处于正在使用之中,而不是正在建设或正在修理且未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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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交通设施罪判几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行为人故意破坏桥梁、轨道、公路、隧道、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对其他交通设备实施破坏活动,足以导致汽车、火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或者是毁坏危险,还没有构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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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交通设施罪怎么判
根据《刑法》有关的规定,行为人破坏桥梁、隧道、公路或高速公路、火车轨道、机场、航道、灯塔、道路标志或进行其他破坏活动的,足以导致汽车、火车、动车、船舶、飞机发生倾覆、毁坏的危险,对于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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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交通设施罪立案标准
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行为人破坏轨道、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导致了足以使得火车、汽车、电车等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的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破坏交通设施是危险犯,不要求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而只要有足以使得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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