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补偿费如何收取?

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补偿费如何收取?

2021-04-16 14:53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甘肃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1-04-16回复

专业分析:

1、被征用土地上有青苗的,按当季该作物的实际产值补偿。2、被征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等,按有关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标准给予补偿;没有规定、约定或约定不成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损失价值确定。3、征用预告通知发布后,在拟征用的土地上抢种的农作物、树木或抢建的设施,不予补偿。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应当支付给土地承包经营者或者地上建筑物的产权人。第二十一条依法征用农民承包的土地,自批准征用下一年度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被征用面积核减农业税;粮食定购任务经县级人民政府核实,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核减;其他按耕地面积负担的费用,由有关部门及时核减。第二十二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使用已批准征用的土地或者转用的农用地,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的审批权限为:(一)使用土地不足1公顷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报省人民政府和州、市人民政府或地区行政公署备案;(二)使用土地1公顷以上的,由州、市人民政府或地区行政公署批准,报省人民政府备案。第二十三条具体建设项目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国有未利用土地的审批权限为:(一)使用土地不足4公顷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批,报州、市人民政府或地区行政公署备案;(二)使用土地4公顷以上不足10公顷的,由州、市人民政府或地区行政公署审批,报省人民政府备案;(三)使用土地10公顷以上的,由省人民政府审批。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在申请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的同时提出申请,占用非耕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占用耕地的由州、市人民政府或地区行政公署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临时占用土地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的,或者临时占用非耕地建砖瓦窑的,土地使用者应当按前款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土地使用者在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时,涉及土地复垦的,按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出资或者入股、联营联建等,土地使用者应当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其审核后,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中,涉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出资或者入股、联营联建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第二十六条以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应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合同的具体内容,依照国家对国有土地租赁的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七条土地使用者需以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出资或者入股、联营联建等,按规定需要进行地价评估的,应当经具有土地估价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第二十八条在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或构筑物,涉及改变土地用途、变更土地权属或增加用地面积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该幅国有土地在城市规划区内的,还应当先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工程项目竣工后30日内,土地使用者持批准文件向该土地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第二十九条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企业,用地审批权限按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执行;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不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征用土地的补偿,由受益的乡(镇)和村调剂解决。第三十条农村村民建住宅的用地限额(包括原有住房宅基地面积及附属设施用地)为:(一)城市郊区、坝子地区:每户不得超过130平方米;(二)丘陵地区:每户不得超过170平方米;(三)山区、牧区:每户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镇规划范围内,愿意让出原属田土可以复耕的宅基地,迁到荒山或荒地上建房的,可在规定的用地限额基础上增加60至80平方米宅基地面积。第三十一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凡是能利用旧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不得新占土地。确需新占土地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一)住宅用地面积已达到本条例规定标准的;(二)出卖、出租原住房的;(三)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批准的。农村村民迁居拆除房屋腾出的宅基地,应当归还集体,不得私自转让。其实,贵州城镇征地补偿标准2018年的最新消息这小编没办法给大家统一报价的。贵州省的人口密度和占地面积都是非常大的,所以在贵州省不同省份的征地补偿标准差别都特别的大,这一点贵州省政府就跟其他绝大多数的征地的工作都是一样的,只有当地政府把征地补偿方案公布了以后大家才能知道的。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款是一个集合范畴,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指国家建设依法征用土地时对被征地农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水井、道路等附着物造成损害而由用地单位支付的补偿数额;凊苗补偿费是指国家征用土地时,农作物正处在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国家应给予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青苗补偿标准 办理征收手续时,应明确移交土地的时间,使当地村组及早准备,以免造成过多的损失。损坏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应当给予合理的补偿。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 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2)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被征土地上的房屋等设施需要拆迁时,必须在申请征用土地的同时,一并编制计划,上报批准。在国家建设工程开工之前,当地政府帮助拆迁户安排好住房。拆迁房屋按“拆什么,补什么,拆多少,补多少,不低于原来水平”的原则,对所拆迁的房屋,按其原有建筑的结构类型和建筑面积,给予合理补偿。补偿的标准按各地区现行价格分别制定。 电话线、电力线、自来水、排灌站、桥梁、涵洞、铺石道路、水泥地等,参照建筑造价,由土地管理部门与被征地单位具体商讨确定有关补偿、迁移和复建事宜。 (3)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我们国家对于征地年产值和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方面的相关规定非常的明确,如果地上有附着物和青苗的话我们国家也会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补偿,我们其实并不用担心这个问题。对于地上附着物都会采取按照相应的造价进行补偿。

律师普法更多>>
  • 海南省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海南省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包括青苗补偿标准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标准是指国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时,对其地上短期农作物、中长期经济作物以及林木等苗木给予产权人的经济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指国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时,对其地上的

    2020.03.28 490
  • 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乐山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青苗补偿费按征地时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亦由各社区市政府出具具体补偿标准。

    2020.08.18 227
  •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情况是如何的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情况是如何的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制定的补偿标准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指国家建设依法征用土地时对被征地农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水井、道路等附着物造成损害而由用地单位支付的补偿数额。青苗主要指正生长尚未成熟的农作物或正在生长的

    2020.11.14 165
专业问答更多>>
  • 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补偿标准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14〕142号)、《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征地拆迁补偿费用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

    2021-04-12 15,340
  •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用地者在征地中,因其征地致使他人可预得收入的减少,从而造成权益损失,理应对该全部可预得收入予以补偿,此补偿性质同于经济上的权利义务平等原理。该处的“他人”指该被征用土地的承包经营者,包括已转包经营者。

    2022-05-11 15,340
  • 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如何收取?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

    2021-04-14 15,340
  • 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如何收取

    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三、安置补助费 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

    2022-05-2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土地征收补偿如何分配 01:05
    土地征收补偿如何分配

    当前土地补偿费的支付有三种情形:以村民小组为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时,可由村民小组组织分配;以村民委员会为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时,可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分配;如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将分配方案提交征地单位的,征地单位也可根据该方案直

    3,418 2022.04.15
  • 土地补偿费如何分配 01:15
    土地补偿费如何分配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上的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针对失地农民。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村集体有权以村民会议或

    1,205 2022.04.17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应当如何分配? 01:05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应当如何分配?

    农村征地补偿的分配原则如下: 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 2、平等原则;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相关法律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

    2,230 2022.04.17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