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抚养费有中止探望权吗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中止探望权的惟一条件是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探望权人未及时给付抚养费等,不能成为中止探望权的理由。 探望权的中止以出现法定的中止事由为条件。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民法典并未具体列举,而是概括的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 例如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以及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可以中止探望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有的。 抚养费跟探望权是两个问题,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抚养费是支付给孩子使用的费用,照顾孩子的一方可以自己放弃,也就是和孩子住的一方的权利。支付是另一方的义务。 对于探望权的主体是不和孩子生活的一方的权利,和孩子生活的一方没有权利剥夺,否则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下,是会败诉的。也就是为了孩子的成长,必须给探望权。
不给抚养费不可以终止探望,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不给抚养费有没有探望权
有的。 抚养费跟探望权是两个问题,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抚养费是支付给孩子使用的费用,照顾孩子的一方可以自己放弃,也就是和孩子住的一方的权利。支付是另一方的义务。 对于探望权的主体是不和孩子生活的一方的权利,和孩子生活的一方没有权利剥夺,否
2021.03.05 92 -
不给抚养费还具有探望权吗?
不支付抚养费的还享有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具有探望孩子的法定权利,一方不得以先行给付抚养费、抚养费太少以及双方家庭之间存在矛盾等理由加以干涉、阻挠。若一方探望子女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可中止其探望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
2021.01.31 232 -
离婚不给抚养费有探望权吗
不出抚养费也有探视权。不得以减免抚养费为由,限制或剥夺另一方探望子女等权利。抚养费是不直接与孩子生活的一方承担抚养义务的表现,探视权是不直接与孩子生活的一方享有的权利,两者不相影响。即使未支付抚养费,也享有探视权,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021.06.07 34
-
不给抚养费有探望权吗
抚养费是不直接与孩子生活的一方承担抚养义务的表现,探视权是不直接与孩子生活的一方享有的权利,两者不相影响。即使未支付抚养费,也享有探视权,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022-06-07 15,340 -
不给抚养费探望有权利吗
不给抚养费原则上是可以行使探望权。探望权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法定权利,任何人不得侵犯,一方不得以另一方不支付抚养费为由,拒绝对方探望,而应该在对方行使探望权时进行协助。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2022-06-04 15,340 -
不给抚养费可以终止探望吗?
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起诉支付抚养费,但不能阻止其探视权的终止。必须是探视者的探视行为,对子女的人身构成威胁或者不利于子女的正常生活。不支付抚养费不是终止探视权的理由。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抚养费。
2021-12-03 15,340 -
不给抚养费,可以终止探望吗
这是两个问题,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抚养费是支付给孩子使用的费用,照顾孩子的一方可以自己放弃,也就是和孩子住的一方的权利。支付是另一方的义务。对于探视权的主题是不和孩子生活的一方的权利,和孩子生活的一
2021-03-14 15,340
-
00:46
不给抚养费可以终止探视权吗
不给抚养费不可以终止探视权。对于抚养费负担,一方不承担履行的义务,可以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申请先予执行。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
1,527 2022.04.17 -
01:00
没有抚养权可以随时探望孩子吗
没有抚养权,并不能随时探望孩子。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86条的规定,离婚之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协助另一方行使这种权利。需要注意的是,行使探望权的具体方式以及时间,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换句话说,不
1,972 2022.04.15 -
00:58
抚养权方限制探望孩子
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阻止另一方探望未成年子女的话,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求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双方都仍然是子女的监护人。但是只有一方享有抚养权,能直接抚养子女。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享有法律规
1,016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