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移送管辖中的争议处理方法是什么?

移送管辖中的争议处理方法是什么?

2023-11-13 19:21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宁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11-13回复

专业分析:

移送管辖中的争议处理方法是将案件的管辖权交给先立案的法院审理,很多民事纠纷案件都有多个管辖法院,故此为了防止被告人随意的变更案件的管辖权,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法院一旦先立案,那么就具有了该案件的管辖权。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移送管辖是指当人民法院把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已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理。

律师普法更多>>
  • 什么是移送管辖
    什么是移送管辖

    移送管辖是指某一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发现自己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移送管辖的条件有: (1)移送的案件人民法院已经受理。 (2)移送的人民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 (3)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受移

    2020.12.26 128
  • 移送管辖是什么
    移送管辖是什么

    移送管辖指的是某一具体人民法院在对案件进行受理时发现该案并不属于自己管辖,此时该法院应当将该案移送给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受理,而且受移送管辖的人民法院不可以拒绝。如果移送之后受移送法院仍然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其也不具有管辖权,此时,不能再进行移

    2020.07.10 176
  • 什么是移送管辖
    什么是移送管辖

    移送管辖指的是某一具体人民法院在对案件进行受理时发现该案并不属于自己管辖,此时该法院应当将该案移送给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受理,而且受移送管辖的人民法院不可以拒绝。如果移送之后受移送法院仍然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其也不具有管辖权,此时,不能再进行移

    2022.04.13 1,335
专业问答更多>>
  • 移送管辖争议怎么处理

    处理移送管辖争议的时候如果两个法院认为自己都有管辖权,那么会适用于谁先立案就谁管辖,但如果同时立案的,会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指定管辖,如果认为都没有管辖权的,会进行协商解决或者申请。

    2023-09-22 15,340
  • 移送管辖中的争议处理程序包括什么内容?

    移送管辖中的争议处理方法是将案件的管辖权交给先立案的法院审理,很多民事纠纷案件都有多个管辖法院,故此为了防止被告人随意的变更案件的管辖权,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法院一旦先立案,那么就具有了该案件的管辖权

    2023-02-11 15,340
  • 怎么处理移送管辖争议,有哪些规定

    处理移送管辖争议的时候如果两个法院认为自己都有管辖权,那么会适用于谁先立案就谁管辖,但如果同时立案的,会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指定管辖,如果认为都没有管辖权的,会进行协商解决或者申请。

    2023-02-13 15,340
  • 移送管辖法是什么

    移送管辖是指某一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发现自己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移送管辖的条件有: (1)移送的案件人民法院已经受理。 (2)移送的人民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 (

    2023-03-0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移送管辖的条件有哪些 01:07
    移送管辖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如果需要移送管辖,应当符合下面几个条件: 第一,案件已经受理; 第二,受理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权管辖,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已经先行立案受理本案件; 第三,受移送的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 如果受移送法院认为自

    2,496 2022.04.15
  • 劳动争议管辖法院的规定 01:05
    劳动争议管辖法院的规定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前置程序,应当先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受案范围是中国境内的企业和职工

    2,191 2022.04.17
  •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规定 00:59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可以由合同履行地或者是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为管辖,这两个之间是没有先后顺序的,可以是由合同履行地,也可以是单位所在地管辖。如果双方分别向合同履行地和单位所在地

    1,403 2022.04.17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