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第六条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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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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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产假规定
江苏省产假为128天,江苏省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即98天,延长产假三十天。女职工在产假期间,无论是法定的产假98天,还是延长的30天,均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
2020.05.02 414 -
1992年江苏省养老保险具体规定
自一九九二年一月一日起,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均以参加我省养老保险的职工工资总额(其中,参加我省养老保险的企业为职工工资总额;经国务院批准实行系统统筹的企业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和城镇临时工工资总额,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工资总额。工资总额
2020.07.25 1,920 -
江苏婚假新规定
江苏婚假: 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对晚婚的,延长婚假十天。婚假根据地方不同、公司不同提前申请的时间也会不一样。在法律层面没有规定,只有在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层面。通常情况下,提前四个星期申请。
2020.10.28 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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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第26条规定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由基金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
2022-09-17 15,340 -
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第44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违反本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2-09-12 15,340 -
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第19条
用人单位与参保人员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为其出具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且自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参加失业
2022-09-16 15,340 -
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第28条规定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并且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累计3次拒绝接受当
2022-09-13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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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社保缴费基数江苏省社保缴费基数为,江苏省基本医保和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19335元每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368元每月。 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通常是按当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的。 通常,单位会根据职工的基本工资确定社保缴费基
9,558 2022.04.17 -
00:47
江苏省医保卡异地就医江苏省医保卡异地就医如下:江苏省的公民因病需要到本省其他地市就医的,应当持本人的社保卡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到参保地的经办机构办理手续后,到异地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可。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异地就医人员提供优质的
7,646 2022.04.17 -
01:05
山东省物业收费新规定2021收费标准2021年山东省物业收费新规定和收费标准如下:2021物业费标准分为一级每平米每月1元、二级每平米每月0.75元、三级每平米每月0.35元、四级每平米每月0.25元四个标准,每个地区的收费标准,会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物业公司必须按合同
19,706 2022.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