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诉讼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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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赔偿金额没有统一的规定,需根据实际损失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来确定。人身权利受到损害一般可以请求的赔偿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九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十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十二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八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十三条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十四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八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十六条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第十七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八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要根据伤者的实际损失及交警认定的事故责任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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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就是原件类,基本案件有关的医疗费发票、交通费发票、住宿费发票,以及购买一些营养费或者残疾辅助器具的发票都需要留存;其次就是证明类,如果是一些没有直接证据可以提交的赔偿类别,就需要相关部门出具证据,举个最常见的例子,误工费证据,可能就需要单位提供相应的误工证明,这一类的证据需要写的尽可能详尽,加盖公司公章,还要注意留下经办人的签名和联系方式,这样第一个是为了增加证明力,第二呢也是为了方便法院核实。
对自己主张的赔偿项目、数额、当事人应提交下列证据: 1、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应提交《伤残鉴定报告》;在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未作伤残鉴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应提交书面申请,要求人民法院作伤残鉴定。根据伤残评定的等级,要求对方赔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2、因交通事故造成残疾的,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提交医院的证明,凭医院的证明按照普及器具来计算残疾用具费。 3、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的鉴定,简称“三费”鉴定。在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未作“三费”鉴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应提交书面申请,要求人民法院作“三费”鉴定,根据鉴定的报告要求对方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 4、医疗费的凭据,是指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 5、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凭据,包括其亲属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费、住宿费折凭据及误工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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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诉讼的证据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的证据包括工资证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书、交通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医疗费发票、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修车费用、机动车驾驶证等证明当事人主张的证据。
2020.08.11 290 -
交通事故赔偿的证据
交通事故赔偿的证据: 一、医疗费证据 1、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单据; 2、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书; 3、医疗终结后,需要继续治疗的费用,应当有治疗医院的继续治疗意见或法医鉴定意见; 4、自购药费单据,应当附治疗
2020.05.13 125 -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需提供哪些证据?
需要提供下列证据: 1、医院病历上标明的护理人数、护理时间的证明。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受害人身份信息。 4、投保车辆的保险公司的证明。 5、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治疗证明。 6、医疗终结后,根据治疗医院继续治疗意见,
2020.08.09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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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诉讼的证据有哪些
交通事故诉讼证据:一、提起诉讼的证据;1、致害人身份信息,如个人身份证、企业登记信息等。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二、证明身份的证据;1、法定代理人、户口簿、身份证、公安部门的户籍关系证明。2、委托
2021-05-25 15,340 -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需要哪些证据
对于医药费、交通费、住宿费方面,你要将所有的发票留存;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时间等,需要求医院出具相关证明;护理费方面,需要医院开具证明,需要几人护理,护理人员如有工作的还要留存工资单,以备主张
2022-01-19 15,340 -
交通事故诉讼的诉讼证据有哪些?
(一)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二)证据材料,主要包括: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诊断证明和出院证;2、医疗机构出具的护理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3、用以证
2021-04-15 15,340 -
交通事故诉讼的证据有哪些
(一)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二)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诊断证明和出院证; 2、医疗机构出具的护理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
2022-05-1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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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受伤后,受害方可以要求的赔偿责任主要有: 1、肇事者对被害人造成的人身损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中索赔包括:医疗费用、住院费、伙食费、误工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等等,若导致被害人受到严重伤害或者严重残疾的情况,受害方还
2,087 2021.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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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侵权损害赔偿一共分为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和惩罚性赔偿四大类。 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受害人的医疗费赔偿、因误工导致收入减少的补偿、护理费赔偿、因转院治疗产生的交通费和住宿费赔偿、
2,129 2021.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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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怎么赔偿因为一般交通事故导致受伤的,受害人可以主张要求赔偿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治疗期间产生的来往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以及特殊营养费;如果是因为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伤残的,则受害人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
17,735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