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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的考察机关及其积极后果有哪些?

2023-06-12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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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2回复

专业分析:

《刑法》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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