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有哪些侵犯财产权的行为

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有哪些侵犯财产权的行为

2022-11-07 16:49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云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07回复

专业分析:

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 (二)以年检等名义进行重复登记; (三)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的情形有: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的;未按照规划许可建造的;不具有合法、有效权利来源证明的;申请登记事项与登记簿记载冲突的;已被依法征收、没收的;查封期间申请过户登记的。

律师普法更多>>
  • 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机构有哪些?
    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机构有哪些?

    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能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的机构有: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

    2021.02.01 264
  • 哪些机构能办理不动产登记办理不动产登记的
    哪些机构能办理不动产登记办理不动产登记的

    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看,不动产登记主要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以上人民政府的相关不动产管理部门负责。 涉及的部门主要有:土地管理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地质矿产主管部门。

    2021.02.11 272
  • 不动产登记机构有哪些义务
    不动产登记机构有哪些义务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的义务主要有:对申请人上交的权属证明等材料进行查验、询问申请人有关登记的事项、如实且及时地登记有关事项。如果登记机关没有履行上述义务,存在登记错误而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

    2021.04.26 312
专业问答更多>>
  • 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有哪些行为

    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 (二)以年检等名义进行重复登记; (三)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

    2022-05-25 15,340
  • 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有什么行为

    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 (二)以年检等名义进行重复登记; (三)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

    2022-05-30 15,340
  • 不动产登记人不得有哪些行为

    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 (二)以年检等名义进行重复登记; (三)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

    2022-05-29 15,340
  • 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职责有哪些?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其他。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登记机构应当履

    2022-11-0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不动产登记证明和不动产证的区别 01:07
    不动产登记证明和不动产证的区别

    不动产登记证明和不动产证,一般有以下的五个区别,具体如下:1、封面名称。房产证的封面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不动产权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2、扉页盖章。房产证为各地方人民政府的公章,不动产权证为各登记机构公章;3、扉页增

    8,988 2022.05.11
  • 侵犯财产罪有哪些 01:04
    侵犯财产罪有哪些

    侵犯财产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攫取公私财物,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侵犯财产罪的客体是社会主义财产关系,包括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以及公民私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关系。 侵犯财产罪主要有: 1、公然强取型犯罪,包括抢劫罪、抢夺罪、聚

    743 2022.08.30
  • 侵犯财产罪的种类有哪些 02:28
    侵犯财产罪的种类有哪些

    侵犯财产罪有以下三种类型: 1、毁损型。包括故意损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等; 2、占有型。包括抢劫罪、抢夺罪、聚众哄抢罪、敲诈勒索罪、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 3、挪用型。包括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等

    4,670 2022.06.30
房产纠纷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