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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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是全国首部专门规范单用途预付卡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的省级地方政府规章,为加强江苏省预付卡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省有关部门将重点围绕四个方面开展《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作:一是完善协调机制。发挥好省、市、县地方各级政府单用途预付卡管理联席会议机制作用,进一步细化部门职责分工,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二是制定配套细则。各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各行业具体配套实施细则和办法,抓好各业务领域预付卡管理工作。三是加快平台建设。依托省政务云平台、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加快建设省市县三级应用的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实行预付卡管理规范化、服务智能化。四是做好普法宣传。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充分运用各类媒体进行普法宣介,提高社会公众认知度,提升消费者提高权益保护意识,引导经营者规范经营。
疫情推迟复工期间,对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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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劳动者被依法判处或者适用、适用缓刑期间,企业未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付出了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的约定和国家、省相关规定支付工资。
2022-09-12 15,340 -
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劳动者享受法定假的,企业应当按照的约定和国家、省相关规定支付法定假期间的工资。劳动者请事假或者无正当理由未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支付相关期间的工资。
2022-09-12 15,340 -
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劳动者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未付出劳动的,企业应当支付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病伤假工资。病伤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标准的80%。
2022-09-18 15,340 -
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企业无法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应当立即支付。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经依法集体协商或者经劳动者本人同意,可以延期支付全部或者部分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
2022-09-13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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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如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
24,748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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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于2011年3月31日,经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25号发布。该《办法》分总则、申报管理、资产损失确认证据、货币资产损失的确认、非货币资产损失的确认、投资损失的确认、其他资产损失的确认、附则8章52条,自20
2,675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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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企业怎么办理资质升级
建筑工程企业资质升级办理流程如下: 1、满足资质升级条件,准备企业符合要求的材料; 2、材料准备充分后,到所属地区的建筑主管部门申请; 3、建筑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批,审核企业的资格; 4、经主管部门审核合格,颁发相应资质证书。 需要注意的是,
4,445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