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地域管辖包括哪些

地域管辖包括哪些

2023-08-05 14:33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河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8-05回复

专业分析:

一般地域管辖,是指以当事人的所在地与法院辖区的关系来确定管辖法院。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法律特别规定的几类以被告住所地、诉讼标的所在地、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确定的管辖的案件。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地域管辖包括哪四个:在理论上把它分为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和共同管辖。行政诉讼的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法律针对特别案件所列举规定的特别地域管辖。该管辖优先适用于所针对的行政案件。特别管辖总是相对于一般管辖而言的。一般地域管辖与特殊地域管辖的区别在于: 1、在内容方面,一般地域管辖所针对的行政案件都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特殊性质案件,即没有人身强制措施、不动产等原因。它属于这些特别列举以外的所有行政案件,或称一般内容的行政案件。 2、在法律适用方面,一般地域管辖要让位于特殊地域管辖。就是说,如果一个案件兼具两种性质,就应当优先适用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例如,一个案件,既是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同时又经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在管辖上应适用因不动产而起诉的特殊管辖,而不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规定。 一、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这对所有因限制人身自由而起诉的案件都适用,而不管是否兼具一般管辖所规定的性质或内容。《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原告所在地为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被羁押、限制人身自由的场所的所在地。行政诉讼法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即共同管辖。这一特殊管辖规定,表现出的立法意图就是对人身自由权保护的高度重视,为了便于公民参加诉讼,保护其人身自由权,法律设定了更为充分、方便的管辖制度。所以,凡涉及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无论它的表现形式或存在状态怎样(如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等),一律适用该特殊管辖。

律师普法更多>>
  • 地域管辖包括哪四个方面?
    地域管辖包括哪四个方面?

    地域管辖可分为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共同管辖和选择管辖、合并管辖。一般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又可称“普通管辖”或“一般管辖”,它是以诉讼当事人住所所在地为标准来确定管辖的。特殊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民事案件以作为诉

    2020.04.24 855
  • 地域管辖例外情形中有哪些包括
    地域管辖例外情形中有哪些包括

    一般地域管辖例外情形有: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

    2020.04.15 141
  • 一般地域管辖包括什么
    一般地域管辖包括什么

    一般地域管辖,是指以当事人的所在地与法院辖区的关系来确定管辖法院。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

    2020.06.19 275
专业问答更多>>
  • 特殊地域管辖包括哪些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至第三十三条规定了9种属于特殊地域管辖的诉讼。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

    2022-07-08 15,340
  • 地域管辖包括哪些类型

    地域管辖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 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 2、特殊地域管辖。指法律法规特别

    2023-05-26 15,340
  • 地域管辖原则包括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通常说的“原就被”。民事诉讼法之所以在地域管辖上确定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是因为:①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关系,多发生在被告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

    2022-10-29 15,340
  • 行政诉讼地域管辖包括哪些

    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

    2022-11-0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包括哪些 01:03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包括哪些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包括:1、卫生行政部门;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

    15,493 2022.05.11
  • 移送管辖的条件有哪些 01:07
    移送管辖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如果需要移送管辖,应当符合下面几个条件: 第一,案件已经受理; 第二,受理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权管辖,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已经先行立案受理本案件; 第三,受移送的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 如果受移送法院认为自

    2,624 2022.04.15
  • 合同类别包括哪些 01:24
    合同类别包括哪些

    合同,通常为民事主体之间订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一种协议。 合同的类别主要包含:狭义、广义和最狭义三种。 1、狭义合同,主要指一切的民事合同,例如身份合同、财产合同、物权合同、准物权合同等; 2、广义合同,则主要指的是所有法律部门中确

    4,739 2022.04.15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