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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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技术监督局有执法权。质量技术监督局是国家职能部门之一,国家设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1年与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成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部级。省以下设置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对各市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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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质量技术监督局查了怎么办
被质量技术监督局查了的,当事人应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如果抽查的产品不合格,应在规定时间内改正并保证产品质量。逾期不改正的,由质量监督部门予以公告,公告后经复查仍不合格的,责令停业,限期整顿整顿期满后经复查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通报有关部门吊销相
2021.09.19 340 -
行政处罚信息应当公示
信息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动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或依申请而向特定的个人或组织公开的制度。行政处罚信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根据国务院的信
2020.03.29 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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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信息公示需要多长时间
1、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信息一般公示期限由5年缩短为3年,并按分级分类管理原则,规定仅受到警告行政处罚的不予公示,仅受到通报批评或者较小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为3个月。 2、被限制开展生产经营
2023-02-09 15,340 -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决定书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xx市人民政府或者xx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案件经办部门:xxx,联系电话:xxx。 特
2022-08-10 15,340 -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36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自接到当事人听证申请之日起15日内,按照以下要求组织听证:(一)确定听证主持人和记录员。听证主持人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要负责人指定非本案承办人员担任,听证记录员由案审办有关人员担任
2022-09-28 15,340 -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第13条全文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调查取证时,案件承办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并记录在案。
2022-10-07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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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质量监督手续谁办理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是法定程序,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不发施工许可证,工程不得开工。 因此,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之前,应当依法到建设行政主管
3,511 2022.04.17 -
01:46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谁
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1,952 2022.04.17 -
01:10
公司技术股份怎么分红
股份制公司的分配主要有两种方式。按资金股权部分分配和按经营管理股权部分进行分配。资金管理股权分配按照股东各自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经营管理分配主要考虑对公司的贡献、劳务支出比例等按照职责和岗位进行分配。分配的关键必须是公平、合理。有限公司的股东
1,935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