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保金的返还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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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单位向住建局质检部门提出申请 (二)经城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签署退还意见并加盖章印返还至质监部门方可退还。 1、由物管科派人到小区,要求物业企业在小区内悬挂横幅。 2、在个单元门口张贴通知: (三)公告期限内无反映问题的,由物业确认,物管科领导签字报综合科复核无异议后盖章返还至住建局质监部门。 (四)对存在反映问题的,由物管科统计整理后,责成开发建设单位进行维修,维修合格经反映业主签字、物业盖章确认报物管科按程序履行。
《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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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流程是: 1、向住建局质检部门提出申请; 2、物管办公室签署意见并盖章返还至质监部门方可退还; 3、对于公告期内无问题的,由物管科领导签字报综合科复核无异议后盖章返还至住建局质监部门; 4、开发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维修,维修合格经反映业主签字和物业盖章报物管科履行。
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的申请流程是: 1.向住建局质检部门提出申请; 2.发布公告、无异议的物业管理办公室进行确认; 3.物业管理办公室签署退还意见; 4.质量保证金返还至住建局质检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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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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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3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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