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条是有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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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4、支付本市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购房首付款的; 5、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 6、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7、家庭成员因重大交通事故、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医疗费用支出过高,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 8、离休、退休的; 9、出境定居的; 1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11、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在异地缴存,封存满半年的; 12、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3、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不“限购”的城市,拥有一套住房并且相应购房贷款没有结清的,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购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30%。部分地区调整第二套房最低首付为不低于50%-70%(例如四川省),购买第二套房首付比例规定需要根据各地区具体政策执行。对于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个人住房贷款按照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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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20.09.26 454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20.03.16 481 -
破坏城市绿化如何处罚
1、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2、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
2020.06.21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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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三条有何规定
行政机关、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城市绿化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未完成代为建设
2022-09-10 15,340 -
淄博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条有什么规定?
敷设管线、建设公用设施可能损害城市绿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会同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确定保护措施;造成绿化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生活等管线设施产生的物质危害城市绿化的,管线所有权单位或者个
2022-09-09 15,340 -
淄博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如何?
建设项目的绿化用地面积占用地总面积的比例,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新建住宅区不低于35%,其中公共绿地人均面积居住区级不得低于1.5平方米,小区级不得低于1平方米,组团级不得低于0.5平方米;(二)改
2022-09-09 15,340 -
淄博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三条是什么?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应当对城市古树名木进行调查鉴定,建立档案和标志,划定保护范围,确定养护管理技术规范。城区公共绿地内的古树名木,由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负责管护;风景名胜区内的古树名木,由风景名胜区管
2022-09-10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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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上市公司退市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即可退市: 1、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决定主动撤回其股票在本所的交易,同时决议不再在交易所进行任何交易; 2、公司向所有股东发起回购全部股份,或者是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的
8,202 2022.04.15 -
01:22
上市公司条件有哪些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成为上市公司必须要满足下列条件: 1、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有限责任公司是没有上市资格的; 2、公司经营时间必须要达到3年以上,并且最近三年处于连续盈利状态;同时在这三年之内主营业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
1,789 2021.03.24 -
00:55
侵权法赔偿规定第53条侵权的专门法赔偿规定第53条如下: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
1,048 2022.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