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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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这里所说的社会秩序不是广义的一般的社会秩序,而是指特定范围内的社会秩序,具体是指国家机关与人民团体的工作秩序,企业单位的生产与营业秩序,事业单位的教学与科研秩序。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 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聚众的方式扰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致使其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 所谓聚众是指纠集多人实施犯罪行为,一般应当是纠集3人以上,有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首要分子,有积极实施犯罪活动,行动特别卖力,情节比较严重的积极参加者,在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过程中,有时还会有受蒙蔽的群众,被威胁的一般违法者、围观者、起哄者,纠集3人以上是指包括聚首和积极参加者在内3人以上。如果是一人或二人闹事引得众人围观起哄的,不构成本罪。聚首聚集众人的手段多种多样,可以是煽动、收买、挑拨、教唆等等,聚首可以是躲在幕后唆使、策划而不亲自实施具体扰乱行为人的。 行为人扰乱礼会秩序的手段主要有:聚众冲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在地;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门前、院内大肆喧嚣吵闹;封锁大门、通道,阻止工作人员进入;围攻、辱骂、殴打工作人员;毁坏财物、设备;强占工作、营业、生产等场所;强行切断电源、水源等等。行为人在实施本罪中,殴打工作人员,毁损公私财物构成犯罪的,应实行数罪并罚。 只要行为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情节严重,致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就构成本罪,根据本条第1款的规定,情节严重是构成本罪的要件之一,所谓情节严重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聚众扰乱行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无法进行,并造成严重损失。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与造成严重损失二者必须同时具备,前者是行为人实施扰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直接表现,后者是社会危害性的实际所在。虽然行为人的行为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但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不以犯罪论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理。所谓严重损失是指有形的物质和无形的智力成果、社会利益和政治利益等诸多方面的严重损失。物质损失包括因犯罪行为而停产、停业等造成的既有财产损害和可得利益损失,可得利益应以具备充分成就条件,若非犯罪行为干扰就可顺利实现的利益为限,物质损失的严重程度以造成损失的数额为标准。无形的智力成果、社会利益、政治利益损失是指犯罪行为致使以社会利益、政治利益为宗旨的社会组织及其他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社会组织如各政党、工会、妇联和学校、科研机构等无法工作而造成的无法精确计算的损失,对于这类损失是否严重一般可从扰乱行为的手段、持续时间的长短、因无法工作直接延误的工作事项的重要程度、损失是否可以弥补等方面把握。一般来说,扰乱社会秩序的手段情节严重;致使有关单位工作瘫痪时间较长;因扰乱而延误的工作事项关乎重要的社会利益或政治利益的,可视为情节严重。加聚集人数特别众多,围攻、殴打工作人员多人,毁损一定财物的;占据办公场所,封锁通道等持续相当长时间,拒不退出,致他有关单位长期工作瘫痪的;由于扰乱行为,致使教学计划无法完成,影响多人学业;致使重大科研项目无法继续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致使政党、人民团体大的会议(如党代会、青代会等)无法如期举行或中止;打乱其他关乎重大社会利益的事项的部署的(如致使防疫计划无法实施的)等等。曲于行为人的扰乱行为,致使有关单位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给第三人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虽然该损害结果并非行为人直接造成,但属于行为扰乱社会秩序给社会利益造成的损失,也应作为衡量行为人行为是否情节严重的根据之一。如出于行为人聚众扰乱医疗单位工作秩序,致使危重病人不能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或残疾的,虽然行为人的行为与危害病人的死亡或残疾不具有直接因果关系,但行为人的行为与医疗单位无法开展工作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因此,行为人的行为与危重病人的死亡或残疾具有间接因果关系应当将之作为行为人行为的危害结果。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但并非一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人都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的只能是扰乱社会秩序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所谓首要分子,即在扰乱社会秩序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其他积极参加者,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的在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一般参加者,只能追究其行政责任,不能成为本罪主体。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故意构成。行为人往往企图通过这种扰乱活动,制造事端,给机关、单位与团体施加压力,以实现自己的某种无理要求或者借机发泄不满情绪。由于本罪是聚众性犯罪,因而进行扰乱活动必须基于众多行为人的共同故意。这种共同故意并不要求行为人之间的故意联系十分紧密,只要行为人明确自己以及他人是在实施扰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与人民团体的工作秩序的行为即可,并不要求各行为人的犯罪目的或犯罪动机完全一样。 从扰乱后果看,如果给机关、团体、单位的工作带来严重后果,造成恶劣影响,则为情节严重。从手段看,暴力性手段比非暴力性手段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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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但只有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的首要分子,即扰乱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才构成本罪。一般的参与者,不构成犯罪。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行为人通常通过聚众扰乱的方式对有关方面特别是政府施加压力,迫使解决有关问题,以实现个人目的。行为人的要求是否正当,一般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但可以作为量刑时的参考。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场所秩序或者交通秩序。公共场所秩序是指保证公众安全顺利地出入、使用公共场所所规定的公共行为规则;交通秩序是指交通工具与行人在交通线路上安全顺利通行的规则。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以上便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的构成要件。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点: 1.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但只有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的首要分子,即扰乱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才构成本罪。一般的参与者,不构成犯罪。 2.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行为人通常通过聚众扰乱的方式对有关方面特别是政府施加压力,迫使解决有关问题,以实现个人目的。行为人的要求是否正当,一般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但可以作为量刑时的参考。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场所秩序或者交通秩序。公共场所秩序是指保证公众安全顺利地出入、使用公共场所所规定的公共行为规则;交通秩序是指交通工具与行人在交通线路上安全顺利通行的规则。 4.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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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构成要件?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构成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不要求特殊身份;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了我国社会治安秩序;客观方面实施了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
2020.01.29 111 -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构成的要件是什么?
行为人的行为构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应当满足以下犯罪构成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为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场所的秩序;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2020.12.04 82 -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本罪的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 3、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 4、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或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2020.02.28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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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构成要件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构成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但只有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的首要分子,即扰乱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才构成本罪。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场所秩序或者交
2022-06-06 15,340 -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构成要件?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构成要件是:对象是公共场所秩序或者交通秩序;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主观上是直接故意;客观上,很多行为人聚集在一起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2021-11-23 15,340 -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所构成要件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认定,需具备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三个条件同时具备,且行为人必须是首要分子。《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
2022-07-11 15,340 -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构成要件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构成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但只有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的首要分子,即扰乱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才构成本罪。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场所秩序或者交
2022-06-09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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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怎么判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的首要犯罪分子,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主要表现为聚众扰乱或起哄闹事商场、公园、车站、运动场等公共场所秩序、故意堵塞或破坏交通秩序,造成秩
579 2022.04.17 -
01:02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规定,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量刑的标准为: 行为人聚集众人扰乱公园、码头、车站、民用航空站、商场、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其他公共场所的秩序,聚集众人堵塞交通、或破坏交通秩序,阻碍、抗拒治安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导致情节严重
975 2022.04.17 -
00:54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立案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可以得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是指行为人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破坏交通或堵塞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其职
1,264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