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高利贷利息,需要支付高利贷利息,这样的借款行为是否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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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与出借人以居间费用形式规避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规定的,应当认定无效。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单方延长借贷期限的,无效,你可以按照原约定的期限执行。 债权人拖延收款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如果对方以违法放贷为业,或者吸收客户资金后放贷给你,则你们之间的借贷合同无效,你只偿还本金和本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即可(利息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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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款利息的利率未超过国家规定的,那么是有效的,如果超过了国家规定的,那么超出的部分是无效的。所以需要看具体的贷款利率才可以确定是否合法,但需要注意的是,只是超出的部分不合法。
高利贷利息过高不合理,且不受法律保护。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超出部分属于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债务人对属于高利贷的部分可以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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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高利贷利息还需支付高利贷利息,这样的借款行为是否合法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
2022-02-19 15,340 -
收取高利贷 利息,还需支付高利贷利息,这样的借款行为是否合法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
2022-02-19 15,340 -
收取高利贷利息,还需支付高利贷利息,这样的借款行为是否合法的?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
2022-02-19 15,340 -
收取高利贷利息, 还需支付高利贷利息, 这样的借款行为是否是合法的?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
2022-02-18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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