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附件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附件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2022-03-28 06:43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青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28回复

专业分析: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123号 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已经2012年8月2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章第四节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孟建柱 2012年9月12日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机动车驾驶证申请 第一节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节申请 第三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 第一节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 第二节考试要求 第三节考试监督管理 第四章发证、换证、补证 第五章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第一节记分 第二节审验 第三节监督管理 第四节校车驾驶人管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换发、补发、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条件具备的,可以办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业务。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第三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遵循严格、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期限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车辆管理所应当将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有关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事项、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省级、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上建立主页,发布信息,便于群众查阅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有关规定,查询驾驶证使用状态、交通违法及记分等情况,下载、使用有关表格。 第四条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人,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材料,如实申告规定的事项,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对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监督制度,加强对驾驶人考试、驾驶证核发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机动车驾驶证,不使用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的机动车驾驶证无效。 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软件全国统一,能够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存储申请受理、科目考试、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等全过程和经办人员信息,并能够实时将有关信息传送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章机动车驾驶证申请 第一节机动车驾驶证 第七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准予驾驶的车型顺序依次分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附件1)。 第九条机动车驾驶证记载和签注以下内容: (一)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住址、身份证明号码(机动车驾驶证号码)、照片; (二)车辆管理所签注内容:初次领证日期、准驾车型代号、有效期限、核发机关印章、档案编号。 第十条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和长期。 第二节申请 第十一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年龄条件: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申请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4、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5、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6、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二)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三条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在暂住地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四条[增加准驾车型]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二)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五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在暂住地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 (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第十六条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符合本规定的申请条件,可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七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一)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二)在暂住地居住的,可以在暂住地提出申请; (三)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四)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或者居住地提出申请; (五)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 第十八条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十九条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除填写申请表,提交第十八条规定的证明外,还应当提交所持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条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属于复员、转业、退伍的人员,还应当提交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复员、转业、退伍证明; (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一条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申请的,按照外交对等原则执行; (三)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 第三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 第一节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 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二”)、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三”)。 第二十三条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全国统一,根据不同准驾车型规定相应的考试项目。 第二十四条科目一考试内容包括:道路通行、交通信号、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机动车登记等规定以及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二十五条科目二考试内容包括: (一)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考试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起伏路行驶、窄路掉头,以及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 (二)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考试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 (三)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轻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时,必须要如实向车管所提交法律规定的材料,并如实申报规定的事项,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必须要建立车管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监管制度,加强对驾驶人考试、驾驶证核发和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沈培亮律师

安徽皖大律师事务所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时,必须要如实向车管所提交法律规定的材料,并如实申报规定的事项,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律师普法更多>>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0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0

    2020《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全文包括总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发证、换证、补证、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等共七章八十九条,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的。

    2020.11.24 376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zd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zd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时,必须要如实向车管所提交法律规定的材料,并如实申报规定的事项,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必须要建立车管所,办

    2020.09.12 309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有什么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有什么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和长期;2、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该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3、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或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符

    2022.04.12 5,294
专业问答更多>>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和使用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指导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和使用的权威行政法规。2016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长郭声坤签署了《公安部关于修改的决定》。

    2021-12-31 15,340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1、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

    2022-05-24 15,340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2020《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全文包括总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发证、换证、补证、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等共七章八十九条,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

    2021-07-09 15,340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一次申请汽车驾驶执照时,必须填写申请书,提交以下证明书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县级或部队级以上医疗机构发行的身

    2021-10-2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01:17
    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会被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驾驶证记6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

    11,938 2022.04.17
  •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几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01:16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几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

    2,499 2022.05.11
  • 醉酒驾驶机动车如何处罚 01:20
    醉酒驾驶机动车如何处罚

    醉驾,无论情节大小,一律都要入刑。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如下: 1、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

    6,278 2022.10.22
交通事故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