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原告和被告在上诉期间各自提出上诉,诉讼费用的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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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程序如下: (一)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起上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如果在一审判决中确认其承担义务的,也有权提起上诉。不服民事和经济纠纷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天;不服民事和经济纠纷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0天;上诉期从接到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天算起,逾期不得上诉。 (二)上诉应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附上上诉状副本,并预交上诉费。上诉状应写明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姓名(法人应写明法人名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基本情况、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由和编号、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等。 (三)上诉状一般应交原审人民法院,并依照规定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审人民法院转呈其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人也可以直接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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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如果多个原审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均上诉的,如何交纳上诉费用人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是多个原审被告分别上诉的,则应由各原审被告分别交纳上诉费用; 2、如果是多个原审被告共同上诉的,则只预交一份上诉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二条原告、被告、第三人分别上诉的,按照上诉请求分别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同一方多人共同上诉的,只预交一份二审案件受理费;分别上诉的,按照上诉请求分别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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