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经常居住地的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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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1、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2、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1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我们在婚姻走到终点,想要结束婚姻关系的时候,必须要走的程序就是离婚的程序。而离婚的方式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即将离婚的双方在对财产、孩子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民政局签署离婚协议办理相应的离婚手续,诉讼离婚即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离婚。诉讼离婚经常会碰到的一个问题就是向那个法院提起诉讼,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被告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由该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1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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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经常居住地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离婚经常居住地的判定标准是: 1、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采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来确定管辖权,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适用于一般地域管辖权,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即应当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与经常住所不一致的,由
2022.04.15 334 -
离婚经常居住地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1、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2020.03.28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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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经常居住地的认定标准
在我们在婚姻走到终点,想要结束婚姻关系的时候,必须要走的程序就是离婚的程序。而离婚的方式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即将离婚的双方在对财产、孩子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民政局签署离婚协议办
2022-05-12 15,340 -
离婚经常居住地的确定标准
在我们在婚姻走到终点,想要结束婚姻关系的时候,必须要走的程序就是离婚的程序。而离婚的方式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即将离婚的双方在对财产、孩子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民政局签署离婚协议办
2022-06-02 15,340 -
离婚经常居住地标准怎么算的
离婚经常居住地的认定标准具体如下:一般来说,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即可认定是经常居住地,但不包括住院就医的地方。如果被告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由该人民法院管辖。
2022-05-22 15,340 -
离婚经常居住地标准是什么
在我们在婚姻走到终点,想要结束婚姻关系的时候,必须要走的程序就是离婚的程序。而离婚的方式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即将离婚的双方在对财产、孩子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民政局签署离婚协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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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4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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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6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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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7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