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孩子孩子如何上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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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要依照国家规定办理了领养手续,领养关系成立后,有抚养关系的养父子关系视同亲生父子,国家公安部门有义务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养子也可以按照国家户籍管理制度规定,跟随父母的户籍迁移。 2、有常住户口的人员,年满30周岁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医学上认为不应当领养子女的疾病,领养1名14周岁以下儿童,已办理领养手续的,可申报领养子女落户。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或居(村)委会的证明、结婚证复印件、领养登记证件复印件、区县计划生育部门无子女证明和养父母医院体检证明,领养弃婴、儿童的还要提交《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和民政部门公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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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孩子上户口的需要向民政部门申请,并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办理时需携带收养申请书、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证明、以及身体健康检查报告。
领养孩子上户口有以下几点:提交收养申请书;提交证件和材料,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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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上户口收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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