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国刑法对非法生产专用间谍器材罪的处罚规定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一、《刑法》对非法生产专用窃听器材罪既遂的处罚规定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生产间谍专用器材罪是指非法生产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 二、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我国刑法对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罪的处罚规定?
我国刑法对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罪的处罚规定: 1、自然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2020.12.17 120 -
非法生产专用间谍器材罪的刑法裁量规定?
非法生产专用间谍器材罪的刑法裁量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非法生产间谍专用器材罪是指非法生产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
2020.08.12 92 -
非法生产专用间谍器材罪如何处罚
非法生产专用间谍器材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存在严重犯罪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即对单位处以相应罚金,对其责任人员处以本罪个人犯相应的处罚。
2020.09.04 112
-
我国刑法对非法生产专用间谍器材罪既遂的处罚规定
《刑法》对非法生产专用窃听器材罪既遂的处罚规定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生产间谍专用器材罪是指非法生产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
2022-06-04 15,340 -
我国刑法对非法生产专用间谍器材罪的量刑规定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
2022-10-14 15,340 -
非法生产专用间谍器材罪处罚规定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
2022-12-25 15,340 -
非法生产专用间谍器材罪的处罚规定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
2023-03-20 15,340
-
01:09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认定标准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指的是犯罪嫌疑人违反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下面四点: 第一,在客体上,本罪侵犯的客体是
3,135 2022.04.15 -
01:45
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发明创造一共包括三个种类,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其中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起算日期均为申请之日。发明创造包括三类,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专利,
4,526 2022.04.17 -
01:16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如何处罚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处罚标准: 1、犯本罪的,依法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2、涉嫌专用发票数量较大的,依法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根据相关司法解
1,317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