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后对方不给女儿抚养费起诉有用吗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1、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如果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3、在确定关系方面,如果是女方抚养孩子的,那么女方不需要提供太多的证据。如在法庭上,男方不认可关系,女方可当庭要求进行亲自鉴定,如果男方拒绝进行亲子鉴定,法院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的规定,判决男方支付抚养费。假若男方已经支付过一段时间抚养费,如果是用银行划款的方式,划款的单据也可以作为间接证据。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诉讼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向对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子女的抚养费,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如果法院判决后不给抚养费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有用。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父母婚姻效力的关系不影响父母与子女的法定关系。离婚后,不跟随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应当支付全部或者部分的抚养教育费用。未成年子女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的法定权利。
-
离婚后男方不给抚养费起诉有用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
2021.07.25 78 -
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能起诉吗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对方不给抚养费,当事人能够起诉。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抚养费数额和给付方式,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对子女抚养费的负担,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
2022.04.25 182
-
诉讼离婚后对方不给小孩抚养费起诉有用吗
1、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如果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
2023-07-25 15,340 -
离婚后对方不肯支付女儿抚养费起诉有用吗
1、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2、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 3、
2023-07-25 15,340 -
诉讼离婚后如何起诉对方不给抚养费
诉讼离婚后,如果支付抚养费的要求是法院根据事实情况依法做出一方要给另一方抚养费的有效判决,一方还是拒绝支付抚养费的,也就是不履行生效的法律判决,另一方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
2022-05-11 15,340 -
起诉离婚对方不给女儿抚养费怎么办
1、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如果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
2023-07-25 15,340
-
01:16
怎么起诉离婚后不给抚养费
起诉离婚后,如果被法院判决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不直接抚养一方需要向抚养方每月支付一定金额的抚养费。抚养费是法定费用,受到民法典和婚姻法的保护,是指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承担的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也就是说,起诉离婚后,父母不能不支付抚养费,
1,181 2022.04.15 -
01:10
离婚不给抚养费如何起诉
离婚不给抚养费起诉的流程规定如下: 1、原告向法院起诉,递交起诉状等立案材料; 2、原告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予以立案。对于不符合立案的,应当做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3、法院受理之后双方当事人取得相应的诉讼地位,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
565 2022.06.15 -
01:08
不给抚养费能起诉吗
父母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具有法定的抚养义务。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以由父母双方共同协商决定,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法院应
1,137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