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法律概念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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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事务的不同 如果没有法律或约定的义务,管理他人事务,就会在管理人和本人之间形成一种社会关系。为了最佳地调整这种关系,法律应当规定以下问题:管理人认为本人利益的管理事务支出必要费用,有权请求返还因管理事务所获得的利益,有义务将管理事务的事实和进展情况及时通知本人。如果管理人违反上述义务给本人造成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受到其他损失时,有权请求本人予以赔偿。这些内容只有无因管理制度才能涵盖。而不当得利制度仅能解决其中的管理费用的偿还和因管理事务所获利益的返还,其他问题无法涉及。 2、制度目的的不同 不当得利制度的目的在于使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在受益人善意的情况下,返还的范围仅限于“现存利益”。如果受益人未获得利益或因善意使其利益丧失,则不存在返还问题。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可能支出必要费用,但却未必获得利益。如果用不当得利制度取代无因管理制度,则不利于对管理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3、制度意义的不同 无因管理是鼓励人们为他人利益提供帮助、支持、照顾的产物。其制度意义在于明确侵权行为和互相帮助行为的界限。相比之下,不当得利制度不具备同样的目的和功能。 在判断一个法律现象是否为无因管理还是不当得利时,还可以从主观角度进行判断。如果行为人是为了他人利益而进行管理行为,则属于无因管理。如果行为人在主观上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在客观上给他人带来利益,给自己带来不利益,则构成不当得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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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 无因管理法律制度源于古罗马法,近代各国民法建立相应的无因管理法律制度。无因管理法律制度倡扬社会互助的道德追求,确认无因管理的合法性,以阻却管理行为的违法性,体现公平正义的法律精神。在性质上,无因管理是一种事实行为。无因管理有真正无因管理和不真正无因管理两种类型,真正无因管理包含适法无因管理和不适法无因管理,不真正无因管理包含误信管理、不法管理和幻想管理,不同类型的无因管理,其构成要件不同,产生的法律效果亦不同。 无因管理的表现形式有很多:常见的有见义勇为,下雨,邻居不在帮助邻居家收被子等等行为都属于无因管理,通俗一点就是没有义务的助人行为。 2、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而获利益而使他人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 因为不当得利是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的一种不正常现象,在社会生活中任何人不得无合法根据地取得利益而致他人损害,因此,依法律规定,取得不当利益的一方当事人应将其所取得的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受损失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取得利益的一方返还其不当得到的利益。因此,不当得利为债的发生原因,基于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债称为不当得利之债。 不当得利之债既不同于合同之债,也不同于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不是当事人双方间的合意,不当得利之债并非是当事人追求的法律目的,也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是法律为纠正不当得利的现象而直接赋予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当得利从其性质上说属于事件,而非行为,当然不是一方当事人为维护他人利益而实施的合法事实行为。不当得利可因各种原因发生,但作为债的发生原因,则不论其是因何原因造成的,只要发生不当得利的后果,就在当事人间产生不当得利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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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什么是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利益
无因管理是指当事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法律事实,是一种自发性的行为;和不当得利是指受有利益的一方没有合法依据获得利益,受有损害的一方没有合法依据二遭受损害,在返还不当得利的时候应当将所取得的利益
2021.07.27 16 -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的后果?
1、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 2、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管理他人事
2024.05.10 5 -
恶意不当得利和善意不当得利是不是一个概念
善意受益人指于受益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的受益人。恶意受益人是指明知无法律的原因而取得利益的受益人。恶意受益人负担较善意受益人严厉的返还义务,应当返还其当初所受的一切利益、本于该利益所生的利益以及当初所受利益的利息。
2021.04.01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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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之债和无因管理之债的区别何在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
2022-07-15 15,340 -
无因管理的概念,无因管理的法律特征
一、无因管理的概念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事务被管理的人,为本人
2022-10-28 15,340 -
在我国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的区别有哪些呢?
不当得利是没有合法依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不当得利是当事人没有合法根据获得利益而无因管理是本人得到利益的
2022-07-08 15,340 -
无因管理跟不当得利区别在哪些方面呢?
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有一个相似处即都有权要求受益人返还支出的费用或不当利益。但还要区分出本质区别。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而为他人管理事物或提供服务的行为。其中管理他人事务的人
2022-07-05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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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区别
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区别有: 1、两者概念不同。表见代理指的是,虽然行为人在事实上没有代理权,但是相对人有理由认为其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而无权代理指的是行为人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
4,387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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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见代理和无权代理的区别和联系
表见代理和无权代理的区别在于:一、两者概念不同。表见代理是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基于此项信赖与无权代理人进行交易,由此造成的法律效果强行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不具有代理权所实施的代理行为
3,222 2021.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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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
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通常是3年。对于不当得利请求返还的请求权,大多数情况下,适用普通诉讼的时效期间,即适用民法典中的普通诉讼时效。 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是从一方当事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属于不当得利以及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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