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保证人的条件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刑诉保证人的条件为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被保证人有违反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中保证人的条件是:保证人必须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保证人应当遵守法律的规定,发现被保证人有违法行为的,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刑事案件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条件
首先要求保证人与本案无关联,其次要求保证人“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再次要求保证人“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这意味着保证人不能是剥夺了政治权利的“罪犯”,也要求其人身自由,不能是关在戒毒所、看守所或者监狱的人;最后还要求保证人有固
2020.11.03 165 -
刑事案件中减刑的条件
刑事案件减刑的条件和限度为: 1、条件:行为人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2、限度:如果行为人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那么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020.12.26 262 -
刑事案件保证人有哪些条件
刑事案件保证人的条件有: 1、保证人必须与本案无牵连;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保证人应当遵守法律的规定,发现被保证人有违法行为的,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保证人有哪些义务
2022.09.30 814
-
刑事案件中保证人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保证人要满足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等条件。
2023-05-08 15,340 -
刑事案件中对保证人处罚的条件
保证人应当履行的义务的规定。根据本款规定,保证人的义务有两项:第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即监督被保证人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
2022-08-11 15,340 -
刑事案件中取保候审的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
2022-02-04 15,340 -
刑事案件中减刑的条件
刑事案件中的减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
2022-05-09 15,340
-
01:04
刑事案件立案条件
刑事案件只要有犯罪事实发生或发现犯罪嫌疑人,就符合立案条件,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应当立案。对于自诉案件,应当由受害人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立案,例如侮辱、诽谤罪,受害人应自行搜集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只要有明确的被告、属于自诉案件范围并且向有管辖权
4,260 2022.04.17 -
01:15
刑事案件破案条件
刑事案件侦破需要满足下面几点条件: 首先,是案件事实清楚。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时,应当收集证据,全面还原案件事实。 第二,是证据确实充分。侦查机关认定的所有案件事实都必须有证据予以证明,并且收集证据手段应该符合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都应该查证属
1,770 2022.04.15 -
00:57
买假的证件算刑事案件吗
买假的证件是否算刑事案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行为人买假证的情节不算严重的,不算刑事案件,只是属于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给予相应的治安处罚,情节特别轻的,也不需要给予治安处罚,只是批评教育,让行为人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不要买假证;情节严
6,481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