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裁决书什么时候下来,有什么限制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从立案到结案是45天,特殊情况可由院长批准延长15天,因此一般开庭后没有中止中断情形的,45天可以出仲裁结果。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也就是说,一旦错过仲裁时效,权利人的胜诉权就被消灭,即丧失了请求仲裁委员会保护的权利。 “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1、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应从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用人单位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日起算。 2、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待遇的,应从其治疗终结之日或伤残等级评定之日起算。 3、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的,应从劳动争议纠纷发生之日起算。 4、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返还订立劳动合同时收取的定金、保证金或抵押金(物)的,应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 5、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期限应当自收到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 6、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也可以受理。“其他正当理由”包括下列情形: ①发生劳动者生病住院治疗等意外情况的 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劳动争议进行协商或曾达成和解的 ③人民法院认为可以认定的其他合理情形。
-
仲裁后什么时候给裁决
劳动仲裁一般最长自劳动仲裁委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60天之内就会出结果。一般简单的劳动争议仲裁是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天之内出结果。碰到案情复杂的,劳动仲裁委经过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期需要书面通知当事人并且延长的期限不能超过15天。
2020.10.08 179 -
什么时候发布劳动仲裁答辩书
劳动仲裁答辩书在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十日内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2020.06.05 133
-
劳动仲裁胜诉后多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仲裁裁决书下来有什么条件
1、胜诉之后,履行期届满,被执行人拒绝履行,则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 2、如果法院在有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情况下,6个月还未执结,可以向上
2022-02-10 15,340 -
劳动仲裁书下来的时候有法律吗
拿到仲裁判决后,看看是否为终局判决。是终局的,可以去找公司要钱,公司拒绝给付,可去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前先去仲裁委拿双方的《判决送达回执单》;至于公司是否上诉,不用管。去申请强制执行时自然会
2023-11-19 15,340 -
劳动仲裁一般要在什么时候出具裁决书
1、劳动仲裁委员会是专门审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的,而且国家规定劳动争议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仲裁不予受理或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到法院起诉。仲裁和法院适用的法律是相同的,审理程序也基本相同。 2、
2023-07-15 15,340 -
治安拘留裁决书什么时候下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 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治安拘留裁决书还需要延长的,报请
2022-08-07 15,340
-
01:00
劳动争议仲裁时间从什么时候算起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当事人必须在劳动仲裁时效内及时提出仲裁申请。 发生劳动争议的话,是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向仲裁委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中,是谁主
1,128 2022.05.11 -
01:37
什么是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全称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换句话来说,也就是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其适用范围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所列举的各种具体劳动关系争议中。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
5,487 2022.04.17 -
01:13
劳动仲裁仲裁期限是多久
申请劳动仲裁的有效期为一年时间。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申
2,818 2022.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