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商品房买卖解释第八条第一项该怎么理解呢?

商品房买卖解释第八条第一项该怎么理解呢?

2022-11-02 08:48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广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02回复

专业分析:

你说的解释应该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规范的是商品房合同纠纷,第八条的背景是当时多数地方尚无产权登记的电脑系统,全靠手工办理。因此开发商很可能出现一房多卖,或者将已售或预售房屋抵押贷款。在大多数地方,目前已有产权产籍管理系统,为了防止第八条的违法情况出现,还有很多地方利用电脑系统进行商品房预售监管,,有的地方尚未开展网签备案的,已办理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不管是否开始进行销售,不得进行在建工程抵押,因无法向不特定的人(购房者)征询是否同意抵押该房屋。有的地方销售房屋,必须进行网签备案(对公众开放可查),以及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此类地方一般扣除已进行预售网签的房屋,方可办理在建工程抵押。而不是去征询已购房者之意见。如何理解呢该条款规范的是购房者因故未能取得房屋的情况。条件是未能取得房屋,权利是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销售房屋为期房(尚未进行竣工验收)的,开发商只能办理在建工程抵押,在当时的条件下,无法穷尽核实已预售房屋,开发商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时若已将房屋预售,则可能导致将来实现抵押权之时,损害预购房屋者之利益,因抵押权为已登记之权利,有优先受偿权。而在当时,预售房屋不管是否备案都很难通过合法途径对抗抵押权。目前对于已预售房屋,开放预告登记,预告登记不是物权的一种,而是请求权,对将来能够取得物权的一种保障。已预告登记的房屋,开发商一般不能进行处分,法院进行查封时也要回避该类房屋,可以说法律和政策是相当倾向于购房者。即使开发商不配合,预告登记也可以由购房者单方申请。销售房屋已建成的,购房者,依法应当及时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总之,目前的条件,基本能有效规避该法释第八条提及的纠纷。购房者应当主动保障自己的权益,而不要等风险发生再来寻求保护。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具有特定情节,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通过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的方式,同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责任。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是关于无权处分的买卖合同如何处理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律师普法更多>>
  • 第51条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的内容
    第51条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的内容

    1、《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2、《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3条: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21.04.09 212
  •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是: 1.买受人已经支付标的物总价款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人依据规定已经善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出卖人取回标的物后

    2021.01.02 213
  • 《刑法》第八十七条司法解释
    《刑法》第八十七条司法解释

    刑法第八十七条是关于犯罪追诉时效期限的规定,犯罪经过一定期限不再追诉。

    2020.12.28 2,738
专业问答更多>>
  • 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八条有什么解释?

    那天买了一个房子,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八条的回答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

    2022-08-03 15,340
  •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

    第一条,本解释所谓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卖方)将尚未建成或竣工的房屋向社会出售并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买方支付价格的合同。第二条卖方未取得商品预售许可证,与买方签订的商品预售

    2021-10-01 15,340
  •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8?

    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

    2022-06-13 15,340
  • 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八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

    2022-08-1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如何补偿 00:57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如何补偿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之后,当事人并不一定需要给予另一方补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因为一方当事人出现了根本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从而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话,在这种情况下,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赔偿。换句话说,如果出现

    1,137 2022.04.17
  • 买卖房屋合同怎么解除 01:27
    买卖房屋合同怎么解除

    在符合法定条件或约定条件时,一方当事人可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或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及司法解释,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有: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履行期届满前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履行,迟延履行经催

    1,247 2022.05.11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公平怎么办 01:15
    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公平怎么办

    商品房买卖不公平的,合同双方均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显失公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显失公平属于合同可撤销中的一种情形,因此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不公平时轻微的,不足以对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造成严重

    1,355 2022.04.15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