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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呢?

2022-01-19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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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1-19回复

专业分析:

首先,关于解除劳动合同,重新签订劳务合同,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的,但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也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因此,本案中,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其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基于意思自治签订劳务合同,签订时间可以从入职之日起计算。 再次,关于缴纳社保十五年后是否可以不予购买的问题。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只是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基本条件,缴费满15年是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最低年限。不能理解为缴满了15年就可以不再缴费,只要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有经济收入的必须连续缴费,退休时才能正常领取养老金。 根据现行养老金计发办法,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终断缴费的,按终断缴费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计算基本养老金,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也计算到终断缴费的上年。 因此,国家并无明文规定可以缴纳十五年后可以不缴,如果有其他不明确的,建议您详细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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