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法53条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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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第53条是《环保法》第五章“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中的一个条文,这一条文涵盖了公民获取信息,参与决策以及监督环境行为三个方面内容。条文中还规定了为了保障公民的这些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对环境信息进行公开、为公民提供便利等义务。
新环保法第53条规定了公民在环境保护中的基本权利之一,即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同时,也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参与程序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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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第53条规定了什么
新环保法第53条主要规定了以下两点内容:一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基本权利;二是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环境保护相关部门负有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的法定义务。
2020.01.10 173 -
新环保法第53条规定是什么
新环保法第53条的规定包含以下两个方面: 1、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 2、政府及其他环境保护相关部门的义务: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
2020.08.26 285 -
新环保法第53条规定
新环保法第53条规定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环境保护中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环境保护中依法负有的义务。
2020.01.24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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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法53条的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三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
2022-05-24 15,340 -
环保法53条的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三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
2022-11-07 15,340 -
环保法53条的规定了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三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
2022-05-23 15,340 -
环保法53条的规定是什么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三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
2022-05-24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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