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的时效分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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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短期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3)最长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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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的时效分类有: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是指除民法典之外其他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还可以分为普通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就是20年。
民事诉讼时效种类如下:第一种:短期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第二种:最长诉讼时效,自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二十年。第三种:特殊诉讼时效,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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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时效种类如下: 第一种:短期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第二种:最长诉讼时效,自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二十年。 第三种:特殊诉讼时效,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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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短期时效。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下列时效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规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二、长期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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