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农村环境保护条例第38条如何规定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有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国家鼓励开展环境基准研究。
保护环境的规定:未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项目可以按照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应当向国务院备案;鼓励国家开展环境基准研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31条规定
这条法律在实际使用中主要争议在于“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这段法条上。如何确定总投资额是主要争议所在。 以某环境监察机构办理某公司违反环评法案件为例,环境监察人员现场发现
2020.07.24 1,079 -
劳动法第38条规定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但是,当前的标准工时制工作时长,是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
2020.11.15 785 -
新环保法关于农业环境保护的规定
新环保法关于农业环境保护的规定: 1、县级、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提高农村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促进农业环境保护新技术的使用,加强对农业污染源的监测预警,统筹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防治
2020.10.20 455
-
银川市农村环境保护条例第38条是如何规定的?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直接向灌溉渠道倾倒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用化学物质的残液、残渣的,由农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2022-09-08 15,340 -
银川市农村环境保护条例第35条规定如何?
对于生态环境脆弱的农村地区,由市、县(区、市)人民政府划定农村生态保护区,进行统一保护。禁止滥垦滥伐、围湖造田、破坏湿地以及捕杀益虫、鸟类、受保护珍稀物种。
2022-09-08 15,340 -
银川市农村环境保护条例第38条规定全部内容?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直接向灌溉渠道倾倒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用化学物质的残液、残渣的,由农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2022-09-10 15,340 -
银川市农村环境保护条例第41条规定如何?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将产生严重污染的设备、工艺、技术、产品委托或转移给无防治能力的企业生产、处理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治理或治理未达标的
2022-09-10 15,340
-
00:54
第一个环境保护法是哪一年制定的
我国第一个环境保护法是1989年制定的,我国第一个环境保护日也在这一年实施。我国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是再1973年召开的,该会议推动了中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迈出了中国环境保护事业关键性的一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为保护和改善环
5,301 2022.04.17 -
01:15
劳动法第38条辞职赔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法第38条辞职赔偿,主要是按照劳动者在所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和本人工资进行计算的,其中工作每满一年用人单位需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满6个月但不满一年的,则按照一年进行计算;对于不满六个月的,则统
24,250 2022.04.15 -
01:34
污染环境罪如何处罚
如果犯罪嫌疑人违反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排放有害物质,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的,就构成了污染环境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污染环境罪主要有下面几个量刑幅度: 首先,如果向土地,水体和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放射性废物、含传
1,706 2022.05.11